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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药品要出示购药发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1:31 兰州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9月1日获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邮政局联合发出通知,严厉打击利用邮政渠道非法寄递假劣药品的行为,并要求邮政部门收寄药品时,必须验证合法购药票据。

  据介绍,从目前我省情况看,利用邮政渠道非法寄递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主要出现在监督管理相对薄弱、缺医少药的农村边远地区。违法分子大肆宣传虚假医疗和药品广告,利
用广大农民群众用药知识匮乏、防范意识较低和求医求药的迫切心情,诱骗农民群众上当。

  药监局通知要求药监部门打击和摧毁生产、销售、利用邮政渠道寄递假劣药品封装窝点。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防止假劣药品通过邮寄流入经营和使用环节。在邮寄环节,邮政部门收寄药品时,经验视发现所寄药品属药监部门提供假劣药品目录的,邮政工作人员应不予收寄;收寄大宗药品邮件时,除认真检查验视外,需验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证明;收寄个人邮寄药品时,应要求提供合法购药票据,经核对票据上的药品名称与所寄药品一致时方可收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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