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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路户外广告10天内拆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1:3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本报讯昨天下午开始,市市容局向长江中路各户外广告所属产权单位及广告公司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各产权单位及广告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拆除长江中路上的户外广告。

  拆除户外广告是长江中路沿线建筑立面综合整治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规定,产权单位必须在9月10日前拆除长江中路沿线建筑物楼顶楼体的全部户外广告牌。昨天下午开始
,市市容局已向涉及长江中路户外广告拆除工作的29家广告公司以及所有产权单位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通知书上标明待拆户外广告的位置、式样、数量、自拆期限以及法律依据。通知书于今日上午下发完毕。(胡少殊金晶 毛晨)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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