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粤一警察组织黑社会杀人霸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1:44 宁夏日报

  2005年2月24日。繁华的广东省四会市区结束了一天的喧嚣,夜幕降临了。一辆黑色的凌志小轿车行进在空荡荡的沿江路上。车里的人谈兴正浓,全然没有注意到有一辆蓝色的摩托车正悄悄尾随其后。轿车拐入沙尾一路十八巷金三角路段时,摩托车突然加速、逼近。坐在摩托车后座的男子掏出“雷明登”猎枪,举枪、眯眼、瞄准,“砰!砰!砰……”枪声划破寂静,时间定格在22时10分。凶手当即调转车头,驾摩托车绝尘而去,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伤者很快被送往医院,司机“龙鬼”头部中枪,抢救无效死亡。

  百姓放鞭炮欢庆“龙鬼”毙命

  让人震惊的是,死者“龙鬼”竟是一名警察。堂堂警察竟然在大街上被人“毙”了,“闹市枪声”震惊了四会,震惊了肇庆,惊动了广东省公安厅。

  警察被枪杀,是“黑手”报复,是买凶杀人,是因公殉职还是与人结怨?省公安厅设立专案组亲临四会,表示为了保障执法者和普通百姓的生命安全,对此案要“彻查到底”!

  警方调查发现,死者系四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民警龙杰锋,27岁,警校毕业,先后在四会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经侦支队工作,曾任巡警和民警。

  然而,就在警方通宵开会,紧锣密鼓缉拿凶手时,四会市大沙(镇)、姚沙(乡)鞭炮齐鸣,红透了半边天。他们不是在庆祝节日,而是在庆祝龙杰锋的死。

  警察秘密组织涉黑“龙兴社”

  人民警察死了,四会市民为何鸣炮欢庆,说他死有余辜呢?随着案情的深入,四会警方陷入一个尴尬的境地:作为人民警察的龙杰锋,竟然是四会最大的黑恶势力“龙兴社”的老大,绰号“龙卷风”、“龙鬼”。“龙兴社”横行四会5年,也正是龙杰锋从警最“辉煌”的五年。

  警方调查发现,1999年,时为四会市东城派出所民警的龙杰锋秘密组织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暗中招募150多人,逐步形成了以龙杰锋为首,以邓洪枢、黄向华、黄建华、江君鹏、曾浩斌、邓耀明、张绍荣、蓝志明等人为骨干,以龚顺安、张锋等人为主要成员的犯罪组织——“龙兴社”。

  知情人士透露:“龙兴社”的班底是罗源帮。龙杰锋的家在四会市罗源镇,他1999年从警校毕业后,在四会市里当警察,就秘密纠集家乡一些无业青年来四会市“捞世界”,形成以龙杰锋为首的罗源帮。“后来随着帮会成员壮大,在四会打出了一些名声,就成立了以他的姓为名头的‘龙兴社’。”

  “龙兴社”成立后,制定了行动纲领,建立了严密的组织,进行了明确的分工。他们经常持猎枪、砍刀、铁棒在四会市大肆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收取保护费、开设赌场、强占收取河沙开发权,还称霸鱼市、在学校结团组社并妨害执法部门执行公务。

  知情者透露,“龙兴社”的成员时常聚集在四会市汽车站的2楼会议室开会,有十几个马仔在楼下站岗,不许任何人靠近。根据执行任务的优劣,“龙兴社”的成员可获得不同的“薪资”。而支撑“龙兴社”150多人开销、挥霍的资金,则来自于鱼市、酒吧的保护费和开办地下赌场的非法收入。

  为了争夺利益壮大组织实力,“龙兴社”还先后非法购买了刀具、枪弹等武器,多次与其他黑恶势力打架斗殴20多起,致5人死亡,多人受伤。为了笼络人心,龙杰锋及“龙兴社”对一些因违法犯罪受伤、死亡的组织成员支付医药费或对其家属进行抚恤。

  开地下赌庄还称霸鱼市酒吧

  据执法机关查证,自2000年起,龙兴社秘密地在四会东城、大沙、姚沙等市区、乡镇农村开办地下赌庄,牟取暴利数十万元;“龙兴社”还称霸鱼市,自2004年5月起向广宁县多名贩鱼个体户收取保护费十多万元;自2004年开始,还向四会市区多家娱乐场所、酒吧收取保护费近十万元。

  来自广宁的鱼贩吴老板被“龙卷风”一伙敲诈了2万多元的保护费。“去年5月,我们去广宁贩鱼的4个个体户都接到了‘龙兴社’的威胁电话,让我们每月向他们指定的账户打3000-4500元。”如果不交钱会怎么样呢?老吴无奈地说,“轻的半路上砸你的车,重的就教训你一顿,一帮马仔在水产市场找你茬,你能怎么样?报警、上访,我们都试过,可没用。”(据《新快报》)新闻来源:新消息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