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环保 > 正文

乌鲁木齐:实施“蓝天工程” 还百姓以蓝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2:31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乌鲁木齐9月2日消息(驻新疆记者 张孝成通讯员薛亚楠):随着天气渐渐变冷,乌鲁木齐市部分单位、企业又开始偷运政府严禁使用的高污染原煤,为防止原煤入城,乌鲁木齐市昨日实施了2005“蓝天工程”。

  乌鲁木齐是一个典型的煤烟型重污染城市。每年冬春,空中氤氲的煤烟使乌鲁木齐人难见天日。1998年,乌鲁木齐名列全球十大污染最重城市的第三位;2000年,全国46个城
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乌鲁木齐排列倒数第一。从这一年开始,乌鲁木齐痛下决心实施“蓝天工程”,撤掉城区内污染严重的小锅炉上千台,采取集中供热,在市民中广泛推广洁净煤。2004年,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为258天,占全年70.5%,达到三级或好于三级的天数为343天,占全年93.7%。

  为继续落实蓝天工程,还百姓以蓝天,自今年9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联合交警部门开始在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包括两个国家开发区)和水磨沟区等四个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设立10个固点检查点,2个流动巡查点,全天24小时查巡,严防高污染原煤入城。

  针对已偷运进城的原煤,乌鲁木齐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张晨介绍:乌市环保局今年将依据《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违规使用原煤的单位给予扣除原煤,并处2000至5000元的罚款,对擅自运煤的车辆处200至500元的罚款。(来源:国际在线)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