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助学贷款 两部委出台惩罚性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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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3:06 CCTV《第一时间》 | |||||||||
针对海南、天津、黑龙江、内蒙古、青海、新疆、宁夏、甘肃八个省份执行国家助学贷款不力等问题,教育部学贷中 心的主任崔邦焱昨天表示,从现在起,再给上述八个地方一个月的整改期,到十月上旬,对那些经检查仍不落实、群众反映强 烈的地方和高校,教育部财政部将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采取惩罚性的措施。 财政部的措施包括:对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和高校不安排共建经费
助学贷款编后 据介绍,截止到2005年7月31日,海南、天津、黑龙江三地按照新机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人数和金额都 为零;内蒙古批准贷款的学生只有12人,合同金额只有4万多;青海、新疆、宁夏、甘肃四地按新机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 学生人数和金额也很少,所属的绝大多数高校都没有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的承办银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