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严禁高校降分高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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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4:39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省教育厅省监察厅和省府纠风办联合发文 本报讯记者康建,通讯员赖红英、何德华报道:日前,省教育厅、省监察厅和省政府纠风办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严禁擅自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听证制度,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办法,切实加强对择校费和捐资助学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教育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向学生收取国家和省统一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补考费”,以及押金、保证金等,严禁将录取新生与收费挂钩、降分高收费。学校的代收性、服务性收费要坚持以学生自愿为原则,严禁高校强行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并从中牟取不当利益。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