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旅游团费“标价”不符违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4:5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报名参团时按“标价”交了钱,旅游时却还要花上一笔,旅行社这样的做法算不算违规?记者昨天获悉,国家旅游局决定于2005年9月至2006年9月在全行业开展诚信旅游活动,争论的焦点就在于“直观价”的设定。据了解,直观报价是根据最初流行的“保姆式”全包价,大致保留来回机票、酒店“几大件”,剥离签证费、机场税、燃油费等。近年来由于自助游升温,订机票、酒店的不断增多,促成了直观价的形成。尽管旅游界也反感这种低价、超低价产品,但为了增加人气又不得不采取低价策略,“最低消费”应运而生。据介绍
,黄金周、暑期价格战激烈时最为普遍,设定“最低消费”的现象主要出现在海南、云南、泰国等热门线路上,最低消费额度多控制在200-600元之间,周边短线游的报价多数不超200元,一日游的报价只有几十元,部分特价产品甚至仅为一半左右,但本应是报价中相当重要的景点门票价却被剥离了出去。业界人士表示,尽管这种“直观价”、“标价”与“实际收费”不符的情况确实存在,但广州市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出台,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算不上违规。旅游主管部门则认为,这种做法在某种程度上有强制消费的嫌疑。在此次诚信风暴的袭击下,业内人士纷纷呼吁出台相关措施限制直观价,保护消费者权益。(孙晶 王坚)

  (金陵/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