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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患者败诉增多 举证倒置不等于零举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5:19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 胡军 实习生 姚瑶 宛盈)

  专家提醒举证倒置不等于零举证

  “不是举证责任倒置吗?我告医院,该由医院负责提供证据才对啊?!”日前,患者张女士接到广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书,一脸疑惑。此前,张女士已经因“零举证”输掉了一审官司。

  据广州中院政策研究室邬耀广主任介绍,由于盲目依赖“举证责任倒置”新规则,近几年来,像张女士这样“只管告状、不管举证”的患者很多。

  对举证倒置理解有误

  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
其中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方式从“患者举证医院有错”变成了“医院举证自己没错”,医院如果不能提交充足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不当治疗行为,就很有可能败诉。

  对于长期受困于“举证难”的患者来说,“举证责任倒置”新规则的实行,这无疑是个利好消息。举证责任倒置新规则降低了病人告医院的门槛。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的情况是,新《规定》出台之后,全市医疗投诉和医疗纠纷官司的数量有较大幅度增加。但同时,一个奇怪的现象是,患者败诉的情形却越来越多。据市中院一位法官介绍,有些患者之所以会败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对“举证责任倒置”的理解有误,对诉讼的结果盲目乐观、草率起诉。

  廖先生于2003年9月21日因“急性咽喉炎”入住广州某医院,一个并不很严重的病,最后在该医院却折腾了近三个月,前后用去医疗费等两万余元。今年3月份,廖先生起诉该医院“失误医疗”,索赔2万余元的医疗费和精神损害赔偿。由于廖先生以为举证责任全归医院,所以,廖先生也没有搜集任何证据,就草率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了法庭。但半年下来,市、区两级法院均无法认定医院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判决驳回他的诉讼请求。
医疗纠纷患者败诉增多举证倒置不等于零举证
邝飚 画

  专家释疑

  患者仍要承担举证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是否患者就不需要举证呢?对此,广州中院邬耀广主任表示,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并不等于患者完全不举证。作为病人或其家属,还要承担医疗行为的违法性和医疗行为造成损害的举证责任。具体而言,在病人向法院提出诉讼时,仍应承担的基本举证义务包括: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在被告医院就诊或手术过,比如病历;证明医院的诊治给自己带来了哪些不良后果、造成了什么损失,比如伤残鉴定等。

  对于医疗机构来说,举证责任倒置也并非所有举证责任全部由医疗单独来承担。邬耀广介绍,该《若干规定》第四条第8款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由此可以看出,医疗机构承担两种责任,一种是因果关系推定责任,在这种案件中,只要原告(患者)能够证明自己受到医疗行为的侵害,则法律推定这种损害与医疗行为有因果关系,除非医疗机构能够科学的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必然的因果关系。另一种是过错推定责任,这时只要原告(患者)能够证明自己确实受到医疗行为侵害的事实,医疗机构则必须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的正当性,合法性和自己的医疗人员无主观过错。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说明以上几点,才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医疗鉴定仍争议很大

  举证责任倒置并不代表固定不变的举证内容。广州市医疗纠纷法律援助案件定点指派单位负责人黄秋练律师表示,在实践中,随着庭审的展开进行,诉讼过程中也会不断地进行举证责任转换,如医院举出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清白,而此时就要求患者提供反驳的证据,拿不出证据就可能面临着败诉。医疗机构毕竟是掌握各种医疗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各种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的主体,医务人员可以从多方面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邬耀广还认为,虽然倒置举证责任,但仍然存在许多不利于患者获得损害赔偿的障碍。比如,医疗机构可以利用医疗法律不完备,以及自已掌握、控制和解释各种医疗操作规程所带来的种种方便,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对于相当一部分医疗侵权诉讼案件,需要经过专门的医疗科学技术方面的鉴定才能证明过错或因果关系,而医疗事故鉴定在目前又是一个医患双方争议很大、问题很多的制度。

  保全证据要巧用方法

  据了解,有些患者担心医院篡改证据,因而抢夺、隐匿医院保存的病历、手术记录等资料。患者李某状告某医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致使病人受伤害,为“保护关键证据”,他直到开庭时才交出“水货”医疗器械,但因医院方怀疑他“掉了包”,这一关键证据未被法庭采信。

  黄秋练律师为此提醒患者,如确实担心对方篡改证据,可在起诉后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及时鉴定、封存相关证据,学会正确有效地维权。这种行为不仅对打官司没有帮助,反而影响诉讼效果。

  黄律师还指出,造成患者败诉率上升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存在滥起诉现象。有些患者或家属因无法接受病情,就武断地将责任推到医院方面,动不动就告医院。在索赔时,一些患者时兴“要天价”,病情虽然不大,但动辄就数十数百万元的索赔,这也增加了他们的败诉率。黄律师建议,打医疗官司,市民要理智分析,慎重起诉,在提出赔偿要求时,要有证据和法律的支持,不能狮子开口,漫天要价。因为超过法律规定或者没有事实证据支持的赔偿,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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