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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杀人魔”领死刑(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7:24 兰州新闻网
“兄弟杀人魔”领死刑(图)
两兄弟沈长银(左)沈长平(右)听判

  本报讯9月1日,在气氛威严的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杀人恶魔沈长银、沈长平听判,当听到法官宣读其血腥的作案过程时,一位中年妇女在旁听席上不禁哭泣起来,她复杂的内心世界谁都无法感受,但在场的人都知道,她就是沈长银、沈长平的母亲,最终,审判长以沈氏兄弟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宣判兄弟两人死刑。

  罪行概述

  溶尸分食人体器官

  恶魔兄弟罪行罄竹难书2003年6月,被告人沈长银、沈长平在兰州市七里河区武威路111号平房院内租住期间,因做生意不成,经济紧张而预谋抢劫。认为同院租住的卖淫女姚芳可能有钱,遂产生劫财后灭口之意。为方便杀人,先承租了兰州市城关区雷坛河35号561室。当月8日,沈长银。沈长平准备好杀人工具后,以介绍卖淫为由,诱骗姚芳至雷坛河住处,强行将姚捆绑,搜出钥匙前往姚租住房间,翻到银行存折一个。当月10日,沈长银、沈长平殴打逼问出姚的存折密码,提出现金800元后,将姚用铁丝勒死,肢解尸体,用硫酸销尸,将未销完的部分尸体分别抛弃在雷坛河排洪沟和小西湖排洪沟内。作案后,二被告人先后于当月11日、12日从姚的存折上提取现金30104元,并逃离兰州。此后,沈氏兄弟走上一条杀人敛财的不归路。两人伙同、诱骗被告人李春玲、杜素容、关永鑫、赵美英,以介绍卖淫嫖娼为由,先后流窜于内蒙古、安徽、山西等5省区,寻找抢劫目标。抢得财物后,他们将受害人杀害,并且购来硫酸,将尸块溶解后冲入卫生间下水道。

  2003年11月,沈长银、沈长平指使被告人李春玲杀死受害人,同样用硫酸溶尸灭迹,将部分内脏、头发等抛弃于包头市东河区东北门太平桥下的污水沟内,而把肾脏炒熟食用。从2003年6月至2004年8月,被告人沈长银、沈长平参与杀人10起,杀死10人;参与抢劫13起,在抢劫过程中致一人死亡,抢得财物价值134302元及手机4部、金项链两条、戒指两枚,破案后,追回财物价值14999元。

  作者:记者赵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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