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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电梯失足身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17:24 深圳晚报

  检修电梯失足身亡

  经调解死者家属成功获赔18万

  本报记者蒋世科通讯员建国孟陈报道日前,宝安西乡街道共乐警民联调工作室成功调解一宗因公司大楼电梯检修,保安队长失足身亡的赔偿纠纷,为死者家属索赔18万多元。

  据了解,今年8月,位于西乡银田的某公司大楼电梯出现故障,在检修过程中电工将电梯停在六楼,而四楼的电梯门没有关上。参与检修的该公司保安队长杨某未注意危险情况进入电梯,结果失足从四楼摔下,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事故发生后,杨某的妻子和其父母从老家赶来深圳,向公司提出50万元的赔偿请求。而公司则认为死者家属提出的赔偿要求太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请求西乡街道共乐警民联调工作室进行调解。

  共乐警民联调工作室的调解员首先做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对家属认真讲解《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时说服该公司尽最大努力做好杨某的善后处理工作,接待好杨某的家属,对死者家属的合理要求尽量给予满足。经过调解,双方在友好协商的情形下达成协议,由该公司一次性给付杨某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抚养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8万元。此外,该公司员工对杨某家属表示慰问,自发捐款6021元。

  作者:本报记者蒋世科通讯员建国孟陈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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