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常委十项规定带头转变工作作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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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20:2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杭州9月2日消息(记者章恒)浙江省委日前就切实加强省委常委自身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作出十项规定,从密切与群众联系、建立完善联系点制度,精简会议文件,改进新闻报道,简化接待减少应酬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以省委常委的表率示范行动,大力弘扬亲民务实、勤政廉洁、开拓创新的作风,推进全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这十项规定的主要内容是: (一)坚持基层联系点制度,每位省委常委都要确定基层联系点,每年到联系点和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解决基层和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二)完善领导下访约访制度,省委常委每年到基层下访或约访不少于一次。 (三)健全与省级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联系制度,省委常委与分工联系的省级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每年开展谈心交友活动。 (四)建立领导作形势报告制度,省委常委每年要到有关单位作形势报告。 (五)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省委常委一般不出席部门和地方召开的会议;对可以合并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或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并对会议和领导讲话时间作了规定。 (六)切实精简文件,省委常委带头执行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文件阅批程序;除对全局有指导意义的以外,省委领导的会议讲话已印发会议材料或公开见报的,一般不再印发文件。 (七)切实减少会议和活动的新闻报道,省委常委参加涉及全局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可摘要报道,几位省委常委同时参加的,作一次综合报道,并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报道篇幅。 (八)不干预新闻单位的报道安排,省委常委不授意新闻单位报道自己参加会议和活动,或对新闻单位的报道规模、版面等安排提出要求。 (九)切实做到轻车简从,省委常委下基层调研,严格控制随从人员和车辆,不搞层层陪同。 (十)大力减少应酬活动,省委常委一般不出席纯属礼仪性的活动,不为部门和地方的会议和活动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名。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徐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