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人“魔鬼兄弟”昨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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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20:59 扬子晚报 | |||||||||
昨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制造了13起震惊全国的杀人碎尸案的沈长银、沈长平等6名被告进行了一审宣判。沈长银、沈长平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法院认定,“沈氏”兄弟参与杀人10起,杀死10人;参与抢劫13起,在抢劫过程中致一人死亡,抢得财物价值13万余元、手机4部、金项链2条、戒指2枚。两名被告人多次抢劫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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