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直销业并不意味着允许传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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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1:31 舜网-济南时报 | |||||||||
新华社2日受权播发《直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针对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新华社记者采访了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出台《直销管理条例》? 答:国务院制定出台《直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原因主要有两个。首先,
问:条例开放直销业是否也意味着允许传销? 答:条例开放直销业并不意味着允许传销。大家应该注意到国务院在颁布条例的同时还颁布了《禁止传销条例》,其目的就是在开放并规范直销的同时,一如既往地严厉打击传销。根据本条例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最终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实际上禁止了团队计酬),并对提取报酬的比例作了严格的限制。这就从计酬制度上对直销和传销作了区分。凡是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直销经营都是合法的,将受到法律的保护;传销则是非法的,有关部门将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这种非法行为进行坚决的打击。(据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