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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养脾气不好宠物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1:34 时代商报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周筠婷)“狗吠满楼道、粪便一小区、无证乱放养、不过防疫关”成为城市狗污染的“四大主题”。正是基于这样的共识,连日来,自从本报呼吁为“宠物狗进出公共场合立法”的报道刊发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并提出很多宠物管理方面的“金点子”。昨日,本报记者把市民的意见整理后,正式转交给有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他们表示经过进一步调查后,将提交到明年两会。

  部分“金点子”

  A、遛狗人自己清理许多宠物狗在繁华的大街上、闹市区随意大小便,旁若无人。这种置公共卫生和环境舒适于不顾的做法是不道德的。我看,应该要求遛狗人负责清理宠物的粪便,对不清理者予以处罚。

  (市民林远)B、修建宠物公厕要规范宠物的行为,关键还是靠人想办法。不如在宠物活动密集区设置宠物公厕。主人要多费一些心思,让宠物学习到自己的厕所去排便。久而久之,动物也会习惯成自然。

  (市民毛新安)C、禁养烈性狗我不反对养宠物,但反对不加管束地放养,尤其是个大且具有一定攻击性的狗。建议对烈性狗、大型狗,从品种到大小都有一个明确详细的界定,禁养什么样的狗,限养多大的狗,违者怎样处罚等。(市民靳向雷)

  D、成立宠物管理机构城市养狗的免疫、检疫和办理相关证牌有法律依据,但对限制饲养大型犬、规定活动时间、强制监管等方面确实缺乏专门的法律规章。保定市去年8月成立了宠物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站,专职从事宠物(主要是狗)的强制免疫、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本市也应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管理宠物。

  (市民贾志友)E、“编外力量”发挥作用为了使限养规定发挥其最大的效力,人们应当自发或有组织地行动起来,成为协助民警做好限养工作的“编外力量”。比如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小区保安员乃至每个居民,都要自觉地监督、举报和宣传相关法规。

  (市民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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