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二中院提速欠薪案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2:21 新京报

  新出台细则规定,欠薪事实清楚的案件可以先行判决或执行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 通讯员高志海)北京市二中院昨日作出承诺,今后,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该院可以做到当日立案,当日移送审判庭或执行庭;欠薪事实清楚的案件可以先行判决或执行。

  该项承诺是二中院根据市高级法院发布的《关于依法快速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案件的意见》作出的《实施细则》之一。

  《实施细则》中规定,一旦发现拖欠民工工资案件,即可采取快速处理程序。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做到当日立案,当日移送审判庭或执行庭;以往的立案要经过一周的时间才能确定是否受理。

  受理后,一般情况下在举证期限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法院开庭审理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判;对执行异议的审查一般应在45日内审结;为确保一审法院及时执行,在宣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退卷工作。

  同时,《细则》还明确规定对拖欠工程款事实清楚的纠纷,可就案件中涉及农民工工资部分先行判决或裁定先予执行;针对农民工一方申请财产保全但不能提供担保的,必要时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