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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三部法规9月1日起陆续全面实施(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4:24 山西晚报

  由于非法传销与诈骗的骚扰,直销业在人们的心中便有些暧昧。9月1日起,关于直销的三部法规《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和《推销员培训管理办法》将陆续全面实施,直销有望在法律的框架内走上正轨。新法规提高了注册资本金,严格了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对于众多直销企业来说,9月1日出台的法规意味着一场改革的大限到来。

  据悉,《禁止传销条例》已经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5
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43号国务院令,公布《直销管理条例》,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直销三部法规9月1日起陆续全面实施(图)

  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最高罚200万元

  《禁止传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条例针对传销活动中的不同人员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传销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设定了最高200万元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一般参加人员,予以告诫;对多次参加,屡教不改,虽不属于骨干分子,但又确实诱骗他人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传销参加者,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条例还规定,对于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工商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处以罚款。对于为传销活动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工商部门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由有关部门依照互联网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直销三部法规9月1日起陆续全面实施(图)

  小企业难上高台阶

  据透露,法规规定直销企业的进入门槛是注册资本金应达8000万元,同时还要缴纳2000万元的保证金。抬高直销门槛,国内许多中小直销企业无法应对。《直销世界》杂志总编禹路告诉记者,在目前金融改革之时,中小企业争取银行贷款并不容易。中小企业面临该政策的出路可能是被大企业兼并、重组。大量中小直销企业可能会因此全军覆没。

  

直销三部法规9月1日起陆续全面实施(图)

  规范不能只靠高处罚

  为了遏制直销行为朝非法传销方向的变异,此次《禁止传销条例》规定,违规企业的最高处罚金额将高达200万元。而在过去,最高执行处罚金额为5万至20万元,仅为新规定的2.5%至10%。对此《直销世界》杂志总编禹路告诉记者,这样的处罚并不能就此规范市场,依然是治标不治本。没有建立商业文明、诚信经商的社会基础很难规范直销业。尤其在中国有很多失业人口的现状下,直销已经不是经济现象,还有一定社会基矗

  

直销三部法规9月1日起陆续全面实施(图)

  七类人不准参加直销

  记者了解到,在新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中规定,从事直销的推销员,只能是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外籍人士禁止参加,现役军人、国家公务员、医护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也不能参加直销队伍。瓜拿纳集团董事长张华告诉记者,以前从事直销凭一张身份证就可以了,管理很不严格。新法规颁布后审查将更为严格。这七类人中许多目前从事直销的人员可以转让直销资格。此外,新条例还首次明确了推销员的从业要求,并将对推销员实行上岗培训、考核制度。

  牌照争夺大战纷起

  《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后年底才会正式生效,《禁止传销条例》将提前一个月率先生效。在目前的缓冲阶段,许多企业表面不露声色却暗中加紧布局,采用各种营销战术,争取拿到首批直销牌照。

  8月31日晚,据安利一位知情人向记者透露,安利高层目前分别在北京、上海、广州与当地的中高级经销商见面。在这一关键时刻选择与营销人员进行沟通显然有所意义,至少说明企业对颁布法规的应对措施已有把握。该人士透露,从9月开始,企业进入了一个内部调整阶段。

  对直销限制有所放松

  “对于业界一直担忧的问题,直销新法采犬减法’逐步剔除原来并不适合市场发展的相关规定。”直销研究专家王万军分析认为,从出台的两部条例来看,新规在个别地方已有所修改,使之更吻合市场发展的轨道。

  “第一处改动:直销企业有了分销权。”王万军透露,直销企业除可以直销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外,还可以销售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直销企业可以依法取得贸易权和分销权,这使得一家直销企业的产品门类大大丰富。

  “第二处改动:取消店铺数量、标准等限制,提出了服务网点的新概念。”此前的草案规定,直销企业申请设立省级分支机构必须在盛市、自治区内的10个以上的城市设立不少于10家店铺或20家特许经营店铺,但新条例只要求企业在开展业务地区至少拥有一家服务网点。王万军认为,服务网点更多地承担售后保障工作,这种做法使中国直销模式与国际上的无店铺销售概念更为接近。

  “第三处改动:有关退货时间改为消费者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直销员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王万军透露,原来的规定前者是50日内,后者是60日内退货。此处改动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由于退货期太长给企业财务管理带来被动,也给直销员设置了一个合理的冷静期。

  此外,“条例的第四条‘生产型’三字去掉;第七条‘生产型企业’五个字也去掉了”,由此,王万军认为,新规给非生产型企业开出了一道可以依法进入直销业的闸口。

  明确界定“非法传销”

  “针对某些可能扰乱市场的行为,该条例采取了‘加法’以尽量避免直销开放可能给市场带来的隐患”。

  同时,王万军认为,新出台的这两部条例清晰划分了非法传销和直销的区别,将纯粹的拉人头以及金字塔式的销售结构纳入重拳治理之列。

  同时,由于计酬方式是国家行政职能管理部门鉴别直销和非法传销的最根本依据,王认为,《直销管理条例》也通过对直销体系的奖金计酬方式作出严格的规定(具体表现为:直销员所获得的佣金只能来自于其直接销售额;各种形式的奖励、佣金、其他物质奖励的总数不得超过其销售额的30%),表明了政府一个禁止多层次直销的立常

  12月1日起可申请牌照

  根据最新消息,《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注明:两份法规将先后于12月1日、11月1日分别实施。故此,所有打算从事直销的企业将在12月1日之后,才能向其总部所属的商务管理部门提交牌照申请,再由当地商务部门提交国家商务部进行审核并颁布牌照。对此,直销法规专家刘忠律师认为,从9月1日条例的颁布到11、12月条例的生效这个时间安排来看,中国政府给予了直销企业足够的时间进行适时调整。刘忠分析,根据目前申报批准程序需90个工作日来算,估计要到明年3月,首批获得中国直销牌照的企业才能正式在华运营直销。另有专家分析认为,《禁止传销条例》早于《直销管理条例》一个月生效,表明政府将对所有企业进行检查,检查其是否有重大违规记录,通过此举对行业进行梳理。

  “只要大家是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我们就会在中国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对于两部条例或“严”或“松”的调整,康宝莱集团高层的说法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业的心声。资料显示,2004年,整个中国直销业的营业额为350亿元左右,其中10家外资转型企业营业额为300亿元,内资企业整体营业额不到50亿元。有关专家预测,中国直销市场年增长率将有望达到20%甚至更高。

  世界直销商商会秘书长禹路认为,条例的出台是直销行业重新赢得公众信任的重要条件,但新法规的一些限制、特别是对提成比例的限制将使大多数公司不得不重修业务模式以适应变革。

  本报综合编辑(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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