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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高速上专“抓”超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5:51 辽沈晚报

  本报辽阳消息(特派辽阳记者胡庆涛)在沈大高速公路辽阳段的50公里内,各种车辆只要时速超过120公里,就将被电子警察自动抓拍下来,并将在车辆驶下高速的收费口处接受违章处罚。年底前,这一举措将在沈大高速全线贯通。

  9月1日上午9点整,沈大高速公路辽阳段的超速抓拍系统正式启动。大约10分钟后,监视超速的报警器骤然闪亮并响起,执法人员迅速赶到收费口,拦截了一辆车号为辽K××
686的私家车。据系统抓拍到的信息显示,这辆车在从鞍山进入辽阳段之后,车速一度达到142公里每小时。该司机被罚款200元,这也是超速抓拍系统启动后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据辽阳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副主任王军介绍,这一限速抓拍举措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的。据不完全统计,沈大高速公路辽阳段上,超速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占各种肇事总和的20%以上。为更好地保障过境车辆的安全,辽阳市交警支队投资150多万元,率先在沈大高速公路上安装了超速抓拍系统。系统采用了视频技术、雷达检测技术、网络技术等多种高科技手段,对违法超速车辆进行抓拍记录,并可出示违法时间、地点、车型、车牌号等一系列有效证据资料。

  据悉,年底前,全省将在沈大高速公路上成立沈阳、大连、营口三个系统分中心,使沈大高速上的超速抓拍系统全线贯通,信息同步,资源共享。打个比方说,到那时,即使超速车辆在辽阳段超速后不在辽阳段下道,也会在高速公路其他出入口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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