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受灾群众入冬前搬进新居 不能如期完成任务者将受追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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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6:2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李煊)“各地要确保因灾倒房群众在入冬前搬进新居,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市将被追究责任。”在9月1日于濮阳召开的全省灾区群众倒房重建工作现场会上,副省长刘新民代表省政府申明了这一决定。 今年夏季,受连续的强降雨影响,我省13个省辖市的大量民房倒塌,造成5万余名群众无房可住。灾情发生后,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及时动手,帮扶受灾群众开展倒房重建
刘新民指出,省政府已将因灾群众倒房重建工作列为今年下半年重点督察的一项工作,到期不能按质按量完成重建任务的市,将被视为未能完成省政府考核的目标任务,有关责任人将会受到责任追究。 刘新民强调,因灾群众倒房重建工作是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送温暖的“民心工程”,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地要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抓住有限的时间,尽快推进工作,确保受灾群众过上一个“暖冬”。②9责任编辑:李胜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