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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口将“挤”出经济适用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6:35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谢寒 龚予)申请购买沙区嘉新桃花里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者已开始公示。7日后,凡通过公示的市民便可凭沙区建委出具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认定通知单》,到开发商处正式购房。昨日,记者从沙区建委开发办获悉,截止到昨日,共有50位购房者率先领到了《审查公示意见表》。

  50名申请者率先进入公示

  据沙区建委开发办称,从8月28日,嘉新桃花里开始发放《经济适用房申购表》以来,总共发出478张,截至昨日,购买者已经陆续返回102张。经过建委5天的初步审查,已有50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拿到了《审查公示表》。据了解,申请者除沙区外,还有来自渝中、江北、南岸等主城区的购房者。

  从9月1日起,沙区建委便陆续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放《审查公示表》,申请人只需要将该表在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社区住地公示7天,只要无投诉,便可凭沙区建委出具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认定通知单》,与开发商签订正式购房合同。

  购房认购资格仅限当次

  “如果通过公示,获得了认购资格,但却又因为最后的价格等原因放弃认购,是否可以保留到下批经济房时再使用,这样可以省去一些繁琐的程序。”昨日,申请者李先生打进电话向记者询问。

  “经济适用房的认购资格仅限当次购买时使用,如果本次不用便不作保留。”沙区建委开发办有关人士表示。

  据了解,尽管经济适用房公示制度程序多,较为繁琐,其目的主要是除防止弄虚作假外,还必须将一些高收入人群和炒房者拦在“门槛”外。但为了最大限度地方便申请者,凡第二次申请的,会适当地减少部分申请的程序,但最主要的公示阶段还是必不可少的。井口将“挤”出经济适用房因为受主城拆迁成本较高,容积率较高等因素的影响,经济适用房“退”出主城已成为必然趋势,根据规划,沙区二环外的西部九镇将成为修建经济适用房的主要区域。

  为了帮助一些中低收入人群解决实际住房困难,今年底明年初,位于二环边缘的井口镇将在还建房中“挤”出部分经济适用房,据悉,由于其地理位置原因等,其价格将更为经济。

  据透露,经济适用房审查公示制在沙区率先试点后,我市其他区建设部门也在部署落实,须经审查公示的经济适用房将有望在我市陆续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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