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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规不服处罚可申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6:35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陈瑶)新学期开学,不少高校都陆续发布了新的学生管理规定。记者昨日从重庆邮电学院新颁布的学生手册中看到,新的手册对学生的申诉权作出了明确规定。

  重庆邮电学院今年8月颁布的《重庆邮电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中提出,凡学校在册接受学历教育的国家计划内学生受到违规、违纪处分、取消入学资格或退学处理的,若对学校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均可向学校提出申诉。据介绍,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应由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学生代表都应通过民主选举并公示后产生,每个二级学院应有一名教师代表、一名学生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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