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反馈]不服POS机可申请复议 市交管局答五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7:33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姜远海 实习生 高讯 通讯员 王晓妍 董斌 报道:“电子驾照”的办理是不是带有强制性质?为什么“电子驾照”开通金融服务功能的年费比普通银行卡的年费高……昨日上午,武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姚信民,就楚天金报昨日刊登的《驾驶员五问“电子驾照”》专门向记者作了解答。 姚信民介绍,“电子驾照”办理不带强制性,驾驶人不办“电子驾照”目前不会受
驾驶人如果忘了携带“电子驾照”,仍然可以驾车上路,驾驶人不会因为没有携带“电子驾照”而受到处罚,但是出现交通违法后的处罚程序将会变得复杂一些。因为在路上值勤交警的手中没有手写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了,届时将由交警开出罚款通知书,违章驾驶员持罚款通知书到交警大队换取行政处罚通知书,而后接受处罚。 在使用“电子驾照”过程中,如果驾驶员不服处罚,可以不在POS机上输入“电子驾照”的密码。姚信民说:“需要说明的是,通过‘电子驾照’接受处罚之后,一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复议的时间同样在60天以内。” 对于“电子驾照”开通金融功能后年费偏高的问题,姚信民解释:因为POS机有错误密码输入默认功能,所以为了防备“电子驾照”被人盗用,武汉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有关单位采用的是图片式卡片。这样就不会出现“电子驾照”混用的问题,所以年费也相对要高一些。 另外,武汉的“电子驾照”目前在外地不能使用,在全国交通违法记录联网以后“电子驾照”才能在外地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