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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动态 国务院公布《直销管理条例》 不得招募在校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7:4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记者田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43号国务院令,公布《直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4个条件: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依照《直销管理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
足额缴纳了保证金;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条例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下列人员为直销员:未满18周岁的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境外人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作者:田雨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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