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民”申请又遭驳回 赖昌星很难再赖下去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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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8:12 南方日报 | |||||||||
新华社专电 加拿大最高法院已经驳回中国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首犯赖昌星就“难民”身份提起的上诉申请。 赖昌星的加拿大辩护律师戴维·马塔斯9月1日告诉媒体记者,加拿大最高法院没有就驳回赖昌星的上诉听证申请一事作出任何解释。
“那只是一个直截了当的‘不’字,”马塔斯说。 此前,加拿大联邦法院3名法官今年4月14日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市作出裁决,认定加拿大移民和难民法庭驳回赖昌星“难民”身份申请的决定正确无误。 判决书说,一家移民和难民法庭2002年6月21日作出“存在重要理由认定赖昌星参与非法活动”的判断并无不当之处,因而联邦法院不会按照赖昌星律师的诉求予以推翻。 按照律师马塔斯的说法,赖昌星案下一步的程序,是提交加拿大政府公民身份和入境事务部作出相关考虑,确定是否把他遣送回中国。 据媒体报道,加拿大移民当局官员上星期对赖昌星下达了逮捕令。 赖昌星与妻正式离婚可能是为家人留加做准备 据中新社9月2日报道 中国厦门远华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已与妻子曾明娜在加拿大正式离婚,并于上月获准,除将影响两人日后是否能一同“在家软禁”的安排外,当地媒体质疑是为其家人留加做两手准备。 报道引述熟悉加拿大移民法的律师指出,一般而言,难民申请人离婚后,若与本地人再婚,将有利于申请人以人道理由留下。 曾赖二人成功离婚后,赖昌星一家的难民申请情况可能出现变化,因为曾明娜及3名成年子女,可以人道理由自行申请难民资格,而不受赖昌星最后的去留影响。 图: 赖昌星(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