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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召开2005年第二次会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8:21 深圳商报

  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召开2005年第二次会议

  5年完成特区内城中村改造原则通过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

  【本报讯】(深圳报业集团记者刘键董超文)昨天下午,市长、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许宗衡主持召开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200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法
定图则编制计划》和《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2005-2010年)》。

  自1998年开展法定图则编制工作以来,我市在编法定图则已达到了127项,其中55项已批准颁布。《深圳市法定图则编制计划》提出,今后基本生态控制线以外的城市建设区域,是法定图则编制的主要区域,我市将争取在2-3年内,基本实现特区内和东部海滨地区法定图则的全覆盖。委员们在给予肯定的同时,也就进一步完善该计划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许宗衡在听取完大家的发言后强调,城市建设规划先行,必须强化规划编制的龙头作用,突出规划的法定性、刚性;必须强调规划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统筹性和稳定性;在法定图则编制过程中,必须坚持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原则,使规划工作更好地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服务。经过充分审议,与会委员全票原则通过该计划。

  会议还审议了《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2005-2010年)》。该纲要明确了未来5年城中村改造目标:以空间形态改造为重心,以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突出重点,逐步实现城中村居住生活环境的普遍改善,促进城市产业结构提升和空间布局优化,推动特区内外一体化建设,使特区外城市化水平和城市面貌与特区内接近。根据这一目标,未来5年我市将全面完成特区内各级城市中心区、重点产业片区、重点景观地区、重点水源保护区,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区、对城市整体利益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内城中村的全面改造,争取在2010年前,特区内城中村的拆除重建规模达到总量的20%,并全面完成特区内其他城中村的综合整治;特区外城中村拆除重建规模达到总量的5%,综合整治规模达到总量的20%。

  在听取完委员们的发言后,许宗衡指出,城中村改造是提升

城市建设整体水平,促进特区内外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纲要的制定,将对城中村改造工作产生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必须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成熟一个改造一个,改造一个成功一个,要经得起历史检验,切忌一哄而上;二是要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城市主要干道两侧、城市关键部位和节点、安全隐患突出以及与产业配套、完善城市功能的项目,要在改造时序上给予优先安排;三是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要按照全市的统一规划,结合不同城中村的区位、规模、周边配套等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改造方法,达到最佳的改造效果;四是城中村改造要与年度城市土地供应计划结合起来,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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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的稳定。会议原则通过了该纲要。副市长吕锐锋出席会议。

  作者:刘键董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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