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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民”申请再遭拒 赖昌星离婚(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9:02 汉网
“难民”申请再遭拒赖昌星离婚(图)
赖昌星还能“赖”多久?

  据新华社电加拿大最高法院9月1日驳回中国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首犯赖昌星就“难民”身份提起的上诉申请。

  而赖昌星已与妻子曾明娜在加拿大正式离婚,当地媒体质疑这是赖为家人留加做准备。

  老赖离婚为保家人?

  赖昌星的离婚申请上月已获批准。法官判曾明娜获目前曾与赖昌星软禁的物业,估价约合49万加元。

  曾赖离婚后,赖昌星一家的难民申请情况可能出现变化,因为曾明娜及三名成年子女,可以借口人道理由自行申请难民资格,而不受赖昌星最后的去留影响。

  难民申请一再遭拒

  不久前,赖昌星通过律师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诉求,复议其他司法机构拒绝给予他及其家人“难民”身份的裁决。然而,他们得到的是“冷漠”。加拿大最高法院9月1日拒绝就他的“难民”身份认定一事举行复议听证。现在,赖昌星的前途将由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委员会决定。

  赖氏的辩护律师承认,“赖氏一家将会感到失望”。

  此前,赖昌星的申请已多次被拒绝。

  远华特大走私案曝光后,赖昌星夫妇及其3个子女1999年从香港逃到加拿大,次年向加拿大当局申请“难民”身份。同年11月,加拿大入境事务部以“非法移民”罪拘捕了赖昌星夫妇。2002年6月,加移民和难民法庭听证认为,“赖昌星参与非法活动”,不符合获得加拿大难民保护的条件。

  此后,律师要求重审赖氏难民申请案。但联邦法院两次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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