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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集中查办市场经济渎职犯罪专项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09:5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合肥晚报

  编者按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05年7月份开始,全国检察机关将用一年半时间,集中开展查办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此项工作的开展,旨在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配合中央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宏观调控等重大政策的实施,消除经济运行中的不健康因素,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转。我市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如期拉开了这项工作的序幕,为此,我们采访编辑了本期专版,敬请广大读者关注。

  
、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的重点和目标


  专项工作重点

  1.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导致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犯罪案件,包括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

  2.查办负有市场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徇私舞弊犯罪案件,包括: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放纵走私案,商检徇私舞弊案,商检失职案,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

  3.查办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徇私枉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包括:徇私枉法案,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案,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等。

  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重点查办的案件,特别要注意突出查办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犯罪后果严重和社会影响恶劣的、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重视和关注的案件。

  专项工作目标:

  1.集中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渎职失职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发展大局的案件,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完善,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警示和教育广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意识;

  3.维护国家权力的公信度和权威,促进国家机关工作秩序、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生产秩序稳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

  4.深入查办新领域,新罪名犯罪案件,促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整体发展,开创工作新局面,更全面地履行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

  二、总体安排(略)

  三、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的具体措施

  1.提高认识。这次专项工作是检察机关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具体体现,是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渎职侵权检察职能的重大战略。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2.加强组织领导。市院已经成立了以陈峰副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院也要迅速成立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专项工作的具体领导,并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务求抓出实效。

  3.加大办案力度。能否集中查办一批有影响、震动大和群众反应强烈的重点案件是检验专项工作能否取得切实成效的标志,各县、区检察院务必要坚持以办案为中心,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全力抓好办案工作。一是要主动出击,拓宽案源渠道,深入排查案件线索,坚决克服“等案上门”。二是要坚持以办案中心不动摇,坚决做到有案必办,不论涉及到哪个领域、哪个部门,不论涉及到什么人,只要触犯法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要强化初查工作,大力提高侦查技术水平,不断增强发现、固定、运用证据突破案件、证实犯罪的能力。四是市院要强化带头办案意识,充分发挥市院的主体作用,力争在专项工作前期查办几起重大有影响的案件,以推动本市专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4.强化指导工作。市院要加大专项工作的宏观指导、个案指导和对重点县区院、重点问题的指导,切实帮助县区院排查案件线索,解决复杂疑难问题,排除办案的干扰和阻力。尤其是对工作进展缓慢、办案薄弱的地方,要派员蹲点指导,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尽快打开局面。要认真研究重点案件的发案特点和犯罪规律,及时总结推广专项工作经验,以提高指导工作的针对性,不断推动工作发展。

  5.充分发挥市院的办案主体作用。在专项工作中,市院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以加强案件线索管理、侦查组织指挥、办案工作协调为重点,按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实行统一侦(初)查的实施意见》,对全市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线索统一实行初查和侦查,以提高办案工作抵御干扰、阻力等风险的能力。各县区院对本地区案件线索,要按照《合肥市检察院渎职侵权案件线索统一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管理,并全部上报市院备案。市院同时要灵活采取督办、交办、参办、领办等方式,加强案件督办工作,及时为县区院排除办案的干扰和阻力。市院将对省院确定的本市挂牌督办案件,确定专人予以负责督办。

  6.加强内外部协作机制建设。加强与反贪、侦监、公诉、民行、控申等业务部门的联系,建立渎检部门与相关检察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建立联席会议、专业协作和办案协助等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建立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及渎职犯罪的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内外部合力,推动办案工作深入开展。

  7.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次专项工作法律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因此,要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和效果,既要多办案、办大案,又要办铁案、办好案,努力做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必须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对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区别情况,依法处理,做到惩办与宽大相结合。要贯彻惩治与预防并重方针,通过查办案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查找和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警示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恪尽职守,防止和减少渎职犯罪的发生,推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长效机制。

  四、几点要求(略)

  ·本版文字采编 高山 黄涛·
安徽合肥集中查办市场经济渎职犯罪专项工作
(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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