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是偷了50个足球 坦足协前副主席被判入狱三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10:26 沈阳晚报 | |||||||||
坦桑尼亚高级法院9月1日裁定,坦地方法院判定坦足球协会前副主席阿赫迈德·雷奇犯有盗窃、以不当手段获取金钱等3项罪,因此必须在监狱服刑3年。 坦高级法院维持了地方法院判定的6项罪名中的3项,并给雷奇14天时间上诉。雷奇案是近年来坦桑尼亚足坛上营私舞弊案件中最大的一桩,案件上牵前足协主席,下涉足协会计师,但由于证据不足,地方法院最终仅以1999年2月至3月间,雷奇窃取足协进口600个足球中
雷奇案暴露后,国际足联要求坦桑尼亚改革其足球管理机构,选举新的管理层。经过近3年的磨难和准备,坦桑尼亚最终于2004年12月把足协改革成为坦桑尼亚足球协会,选举坦桑尼亚前国脚坦嘎为协会主席。 由于管理不当,坦桑尼亚足球运动近年来在国际赛事中一直低迷不前,在国际足联8月17日公布的最新排名中,仅列第173位,在非洲大陆52个足球协会中排名仅列第44位。 作者:新华社记者义高潮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