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再拒赖昌星“难民”申请 法院下一步将讨论是否把他遣送回中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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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11:32 上海青年报 | |||||||||
据新华社电 加拿大最高法院已经驳回中国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首犯赖昌星就“难民”身份提起的上诉申请。 赖昌星的加拿大辩护律师戴维·马塔斯9月1日告诉媒体记者,加拿大最高法院没有就驳回赖昌星的上诉听证申请一事作出任何解释。“那只是一个直截了当的‘不’字,”马塔斯说。
此前,加拿大联邦法院3名法官今年4月14日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温哥华市作出裁决,认定加拿大移民和难民法庭驳回赖昌星“难民”身份申请的决定正确无误。判决书说,一家移民和难民法庭2002年6月21日作出“存在重要理由认定赖昌星参与非法活动”的判断并无不当之处,因而联邦法院不会按照赖昌星律师的诉求予以推翻。 按照律师马塔斯的说法,赖昌星案下一步的程序,是提交加拿大政府公民身份和入境事务部作出相关考虑,确定是否把他遣送回中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