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社会满意度小于80%将受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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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16:00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刘欢)今后凡是查实医院有“开单提成”、对外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等十种行为之一,市卫生局将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并进行社会公示,直至在原医院级别基础上降一等。昨天市卫生局公布了“医院管理年”和“创建人民满意医院”活动的考核评价标准,并决定即日起对全市各级医院进行督导检查。 8月16日—21日,卫生部“医院管理年”督导组对本市协和、北大、中日友好、天坛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督导工作分成市、区(县)两级督导组,分别负责本市三级医院和辖区内二级及以下医院的督导工作,年底将对各医院进行排序,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 十种情况将向社会公示直至降等级 出现一例一级并承担主要责任或两例一级并承担次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索要、收受红包举报并查实 接到自立项目、分解、重复收费投诉并查实 医院超出执业许可范围执业 医院有承包或租赁科室行为 医院有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行为 发现并查实医院内有“开单提成”行为 医院有对外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 医院的社会评价满意度小于等于80% 发现甲、乙类传染病漏报的案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