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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人内脏两兄弟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4日01:29 新京报

  兰州中院一审还对一报案被告从轻判处

  据新华社电 抢劫、故意杀人并食人内脏的连环杀人案之兄弟沈长银、沈长平,日前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

  法院认定,2003年6月,沈氏兄弟将卖淫女姚某诱骗到出租屋后,逼迫其说出存折密码,提走现金800元。沈氏兄弟最终用铁丝勒死姚某,随后肢解其尸体,后又用化学药品销尸,并将未销完的部分尸体分别抛弃。2003年11月底,在包头市的沈氏兄弟将斯姓女子诱骗至租住处。将其捆绑后抬至卫生间内,让女性同伴李春玲持刀杀死斯某。随后,3人将尸体肢解。又用化学药品将尸块溶解并冲入卫生间下水道后将部分内脏、头发等抛弃到污水沟内,将肾脏炒熟食用。

  据悉,与沈氏兄弟一起被判死刑的是同案被告人李春玲;而从受害人沦为帮凶的同案被告人杜素容、关某某(未成年人),均被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000元;而冒死逃出报案的被告人赵美英,则被法院认定为投案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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