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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印资料不得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4日03:4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明确了我省中小学“一费制”红线标准及新增服务性收费、杂费开支范围、高中择校费、规范公示收费、信息技术教育费等8类问题。记者从中梳理出5个焦点内容,请中小学生及家长注意:

  焦点一

  未经省上批准 不得新增服务费

  《通知》指出,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红线”标准,是指各地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不能突破的最高限额,并不意味着各地收费就要靠拢或按“红线”标准执行。各地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群众承受能力,不得以未突破“红线“标准为理由,偏高制定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各地新增服务性收费项目必须按照规定报省物价、教育等部门批准。凡未经省上下文批准的,均属自立项目乱收费行为。

  焦点二

  自印试卷和资料 不得收费

  各市、县教研室发行的学生复习资料、学生单元测验题及试卷,学校自编的课本教材以及自印的复习资料、试卷等,要本着教学必须的原则,尽量精简优化。其费用一律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以此向学生另行收取任何费用。使用教辅资料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在省定《推荐用书目录》中选用,每个学生每学期每科最多只能选择一种教辅资料。按照规定收取的教科书、教辅资料代管费,期末必须与学生按实结算,及时、如数退还余款,严禁不结算或退费不彻底的行为。

  焦点三

  实验班特长班 不得加收费用

  中小学因教育教学改革确需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必须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涉及学制变更的各类实验班、特长班,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各校举办的实验班、特长班均不得加收任何费用。进行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试验的学校,必须按照审批权限,初中以上学校改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小学改制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改制学校的收费标准由同级物价部门审批,严禁以改制为“校中校”或办小班等为名提高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

  焦点四

  体检5元/次 禁收军训费

  学生体检应由学校统一组织,每年一次。凡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检查的学校,应按规定完成如下项目的常规检测:形态(身高、体重、胸围、发育及营养状况),机能(脉搏、血压、肺活量),视力、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平足、口腔疾病、沙眼、辨色、齿、扁桃体、心脏、肺、肝脾、胃肠。其收费标准为5元/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禁止收取军训费。

  焦点五

  高中择校费 最高2500元

  高中择校生每年招收比例按每年学校招生人数计算,并严格控制在当年学校招生计划的30%以内。高中择校费收取标准为:省和国家示范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500元,市州示范性高中不超过1500元,一般高中不超过1000元。各学校必须坚持在确定的择校生最低分数线上择优录取,严禁擅自降低录取分数线和扩大择校生比例。严禁超出择校生计划,以举办“计划外班”等名义额外招收高收费学生。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在择校费限定金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特别提醒]市民如发现中小学教育收费中存在违反以上规定的现象,请赶快拨打12358举报!本报记者杨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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