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10月1日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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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4日03:4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见习记者李文艺) 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以后,消费者购买二手车也可以享受到与买新车一样的服务和待遇了。 据悉,《办法》实施以后,二手车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如果卖方隐瞒实情,使买方不能办
此外,《办法》进一步放宽了对从事二手车业务的公司的限制条件。《办法》规定,以后新车经销商、二手车经营公司、二手车拍卖公司都可以从事二手车交易,这就使原来只能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相关交易的局面被打破了,而消费者也可以在更多的场所购买到自己想要的二手车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