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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药品监管 确保用药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4日05:0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庞健)昨日下午,第三期“同心行动·成都讲坛”在成都市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举行。本期讲座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高国军主讲,他就群众关心的药品价格、药品广告,药品与保健食品、消毒食品区别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高副局长介绍,消费者购买到假劣药或怀疑所购药品质量时,应向市药监局举报投诉,而涉及药品价格及广告问题,就应分别向价格、工商部门举报投诉。他首先谈到大家最为
关注的药价。目前药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药品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零售价格,而市场调节价药品由生产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制定零售价。他指出,违法药品广告的常见形式包括:处方药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非处方药夸大疗效;未经审批发布药品广告;篡改审批内容发布广告;利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

  另一方面,从明年1月1日起,药品分类管理将更为严格。严禁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麻醉药品、放射性药品、疫苗等法律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注射剂、医疗用毒性药品等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在全国范围内都要做到凭处方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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