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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3名民警索钱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4日06:52 三秦都市报

  据新华社电 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经侦支队民警王海涛、张沈军、陈松源为索钱,借办案之机将一民营企业老板非法拘禁,并索要好处费共计25万元,而后3人将其私分。王海涛、陈松源、张沈军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查处,最近沈阳市铁西区法院分别判处王海涛有期徒刑8年6个月、陈松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张沈军有期徒刑6年。

  法院审理查明,王海涛、陈松源、张沈军在讯问宋德金过程中,又以不追究刑事责
任为名,向宋德金索要人民币26万元,宋德金表示同意。随后陈松源、张沈军将宋德金带至建行沈阳市分行,取出人民币26万元,给宋德金1万元作为返程路费,随即将宋德金放走。王海涛分得10万元,陈松源、张沈军各分得7.5万元。不久,王海涛、陈松源、张沈军就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查处。

  沈阳市铁西区法院最后认定,3位经侦干警犯非法拘禁罪罪名成立。举报人陈锦英也因触犯了法律,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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