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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一日起申请廉租房须同时具备五类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4日07:0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梅军)省建设厅、民政厅近日联合转发建设部、民政部《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五类条件。该办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这些条件是: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
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省建设厅、民政厅要求,各地要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廉租住房家庭人均收入标准、面积标准及其他标准,以利贯彻执行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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