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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环保部门挪用50%污染治理资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4日08:31 中国青年报

  “排污费以费养人现象,严重影响了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日前,山西省审计厅厅长郝志远在人大常委会审计报告中的有关陈述,在该省引起震动。

  据介绍,审计部门经对山西省11个市、86个县区排污费分配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发现,有79个市、县财政部门存在违反规定安排环保部门自身建设经费的问题,占调查市县总数的81%;有56个市、县环保部门将污染治理资金3457万元挪用于本部门经费支出,占拨付
环保部门污染治理资金总额的50%。

  据了解,环保部门严重超编是违规分配使用环保资金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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