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官员导演瞒报丑剧:转移遇难矿工尸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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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4日08:44 金羊网-新快报 | |||||||||
据新华社电7月15日,新华社披露了山西宁武“7·2”矿难存在瞒报问题:除当时已经公布的19名矿工遇难外,另有17名矿工遇难消息被瞒报,他们的遗体被转移到数百公里之外的内蒙古。这起性质极为恶劣的瞒报丑剧,竟是在县委副书记和副县长的默许下,由宁武县煤炭工业局负责人导演,由忻州市矿山救护大队相关责任人和矿方共同上演的。 地方官员默许瞒报2005年7月2日14时30分左右,山西省宁武县阳方口镇贾家堡煤矿
救护大队埋尸索贿大发矿难财7月3日早晨,徐伟明在得知井下遗体已有15具抬出井的情况下,为掩盖死亡人数,两次率队下井,一次将井下7具遗体掩埋,另一次将6具外地民工的遗体,以两具为一组用塑料篷布包裹伪装成三具遗体抬出井口。随后,徐伟明向帮助煤矿承包方处理事故的吴奕标索要了17.52万元。这些钱除支付给赶来救援的原平市矿山救护队2.2万元外,剩下15.32万元全部由参与搜救的队员私分。徐伟明独得5.65万元。7月3日晚,徐伟明等人赶到煤矿下井指认遗体掩埋地点,并帮助承包方转移遗体。随后,几人再次索要财物并进行分赃。7月8日上午,徐伟明、邵二宽召集全体救护队员开会,集体分赃后,在黑板上把所谓的19具遗体的位置标明,并让大家记住,妄图对抗日后可能的调查。日前,李天恩和李德生以涉嫌滥用职权罪被检察机关起诉;亢存焕、连玉明、王建武因对该矿井的违法续建、转包、经营负直接责任,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滥用职权罪起诉;徐伟明、王虎增、邵二宽等6人,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受贿罪提起公诉,非法所得全部被追缴。“7·2”矿难的主要责任人以及瞒报、转移遗体的组织者侯丽芳、侯传高、吴奕标等人正在接受进一步的调查。(晓航/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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