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遭冒领银行被判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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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4日12:57 深圳晚报 | |||||||||
据新华社电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一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原告王某7万多元存款被冒领,银行被判赔偿。 2004年6月23日,王某到中国农业银行玉溪市某支行申请办理金穗借记卡“卡折合一”储蓄存款业务,存入活期存款77350元,并设置了密码。次日上午,王某到该行取款时发现账户余额仅为350元,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公安机关未立案受理。今年1月,王某诉至红塔
玉溪市红塔区法院一审认为,王某提出兑付存款要求后,某支行不履行合同义务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判决由某支行支付王某存款本金和利息。 作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