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六项“禁严令”规范医疗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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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4日12:58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刘万专通讯员李创报道为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近日,盐田区卫生系统全面推行“医院管理年”活动,在行业内实施六项“禁严令”。这六项“禁严令”分别是: 1.严禁医务人员收受、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
2.严禁医务人员接受药品、试剂、医疗器械销售商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3.严禁医务人员从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的收入中提取奖金; 4.严禁医疗机构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 5.严禁医疗机构使用回扣、提成及其他不正当手段从其他医疗机构招揽病人; 6.严禁医疗机构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患者,欺骗群众。 作者:本报记者刘万专通讯员李创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