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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死囚”内心独白令谁羞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00:05 红网

  王斌余,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工,带着改变贫穷生活的美好憧憬,17岁开始到城市打工,却在艰辛的生活中不断地痛苦挣扎,备受欺侮。数次讨要工钱无果,他愤怒之下连杀4人,重伤1人,后到当地公安局投案自首。6月29日,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王斌余死刑。在取得信任的基础上,王斌余向记者坦露他既美好又愤概的内心世界。(见9月4日新华网)

  毋庸置疑,王斌余最终为自己的杀人凶恶行径付出自己生命的代价,是罪有必得,是彰显出法律的正义与威严。但是,笔者在网上看到很大一部份网友却对这个讨薪恶人,发表了不少同情甚至怜悯的言论,这就不能不引起人们深思了。

  也许,无论如何人们都不应该,对连杀4人重伤1人罪恶极大的王斌余有太多的怜悯,但是,王斌余那因讨薪未果而愤怒而杀人,而成为“讨薪死囚”的真实的内心世界,却似乎是在大声地质问人们:谁来关爱弱势的农民工?谁来保障弱势无助的农民工起码的基本权益不受侵犯呢?谁为王斌余因讨薪未果而杀人而成为死囚,泣血一般的内心独白而羞愧呢?

  首先,是那些被私利熏心的黑心包工头应当羞愧。很多网友之所以不同情被王斌余杀死的黑心包工头,反而同情怜悯他,实在是因为这些黑心的包工头们,太过于持势欺侮弱势孤苦无助的王斌余们,致使王斌余们万事俱忧愁,生计无着,走投无路,并陷入绝境,继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试想,如果这些黑心包工头的心,少黑一点儿,懂得一点儿羞愧,讲点儿良心,不致人于死地,会招致杀身之祸?会有害人害己的悲剧发生吗?

  其次,是相关劳动保障与法律部门应当感到羞愧。应当说,我国在劳动保障,特别是农民工劳动报酬方面的法律法规是比较健全可行的。但是可怜的农民工们,却总是被黑心工头们恶意拖欠或克扣着工资,甚至一些农民工们起码的生活保障工资都无法得到。这不能不说是法律的悲哀与有关部门的失职。如果有关部门有关爱农民工的怜悯之心,王斌余会在投诉于劳动监管部门之后失望吗?如果相关法院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受理原告的起诉,王斌余会绝望吗?等等。正是王斌余讨薪“正道”的严重阻塞,才使他感觉孤独无助,失却理性。

  现在农民工讨薪的种种悲剧事件在上演,相关保障农民工劳动薪酬与生命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将会更加完善。但是,王斌余这个“讨薪死囚”的内心独白,又能够真正让谁引起共鸣与怜悯?谁又能够真正为此而感到羞愧?

  “讨薪死囚”的内心世界,是可怜的、脆弱的,更是悲愤的,它告诉我们:关心弱势群体,关注底层人群、边缘人群的艰苦工作、生活与现实境况,应该是政府部门之重要责任。同样,它也告诉我们:一是建立一条支付农民工薪酬的“畅通渠道”已是迫在眉睫;二是有关方面不能够再悠忽可怜的农民工了,应该保障农民工们起码的劳动与法律诉求。

  (稿源:红网)

  (作者:梁奇)

  (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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