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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车遇撞昏迷不醒 法官追回赔偿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01:0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江淮晨报晨报讯 日前,当宿州市中院执行局法官将23万元赔偿金全部递给受害人亲属手里时,全家人感动得泪流满面,连声道谢。

  2004年10月6日,周某驾驶宿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泗县分公司一辆客车与骑自行车的刘玉环在宿州市埇桥区城东交会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刘玉环受伤,刘玉环经抢救治疗后至今昏迷尚未苏醒。经宿州市埇桥区交警大队认定,周某应负主要责任,刘玉环负次要责任。
后因赔偿问题该案诉至宿州中院。经法院调解,由周某一次性付给刘玉环伤残补助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后续治疗费等合计23万元。由于周某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刘玉环的法定代理人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考虑到案情的特殊性,立即找到被执行人周某,而周某以暂无钱履行为由,拒不履行。承办法官多次找到周某,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6月19日,在法官的感化和法律的威慑下,周某终于将全部赔偿义务履行完毕。

  (张成伍 张超 王艳峰 记者 石放)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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