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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歪办事公开 追究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05:1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本报热线86613333-1今日倾听你的意见

  本报讯 (记者 庞惊涛实习记者于婷)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行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学校、医院以及水、电、气、公交等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对搞假公开、虚公开
、欺上瞒下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本报热线86613333—1今日9∶00~17∶00倾听你对公益公用信息公开的意见。三大类信息必须公开

  征求意见稿明确,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要通过服务窗口、互联网站、新闻媒体、服务热线、各种会议和宣传资料等六种方式公开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学校:各级各类学校要将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将办学资格、水平和质量,中小学学籍管理和入学条件,收费项目、依据及标准,学生评先选优、保送生、特长生和奖学金发放,困难生减免学杂费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事宜等如实向社会公开。推行“一费制”。大中专院校应将毕业学生一次性就业情况向社会公布。

  医院:医院要将医生姓名、照片、专业特长等有关情况进行公布。采用适当的方式公布主要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的价格。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收费清单制度,向患者提供每日住院费用查询条件和门诊费用清单以及医疗收费和医疗信息咨询服务。要建立健全高效投诉机制。

  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各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要将办事程序、工程项目安装收费标准等群众关心的其他重点、热点问题,以及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可预见的会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事项,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制定、修改服务价格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虚假公开要追究责任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将建立健全办事公开的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制定考评具体办法和考核标准,定期考核评议。建立健全行风评议机制,完善职工内部测评制度。对组织领导不力、不按规定内容、形式、时限、监督办法等实施办事公开,造成职工群众强烈不满的;因不执行办事公开有关规定,致使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搞假公开、虚公开、欺上瞒下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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