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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友诉三高三高告天友 重庆乳业两巨头对簿公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06:0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刚刚平静了不到两年的重庆乳业市场,如今因为天友和三高互指侵权的官司而再次“风生水起”:天友指责三高抄袭和模仿其芦荟果肉产品,向三高索赔20万元;此案开庭后还未宣判,三高又把天友告上法庭,说天友的“益生奶酪”仿冒三高产品,向天友索赔450万元。

  天友索赔20万元

  今年7月27日、8月21日,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中院分两次开庭审理了天友诉三高侵权案。重庆天友乳业有限公司诉称,重庆三高乳业有限公司推出的“三一”牌芦荟果肉产品,在产品名称、包装、装潢图案及色彩、文字等方面,与天友生产的“天友”牌芦荟酸奶难以辨别,足以使消费者发生误认,损害了天友的商业信誉和产品声誉,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天友要求三高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20万元。

  对此,三高提出了三条反驳意见。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天友的“芦荟酸奶”不是合法商品,不应受法律保护,因此索赔的理由也失去了法律依据。三高代理律师说,“芦荟酸奶”是“新资源食品”,应报卫生部批准后才能正式投入生产并上市,但天友并没走这一步,违反了卫生部《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我国《食品卫生法》。

  对此,天友也予以反驳。天友市场部经理闻景说,天友的“芦荟酸奶”是遵循轻工业部的标准在生产,不必一定要遵循卫生部的标准,因此,天友的“芦荟酸奶”也应算合法产品。

  三高则称,轻工业部定的只是生产芦荟原料的标准,并没定生产芦荟酸奶的标准,天友的说法立不住脚。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驳。目前,法院还未对此案进行宣判。

  三高索赔450万元

  就在天友诉三高开庭的当日,天友也收到了三高告天友的诉状。三高诉称,三高的“三一”牌“益生奶酪”是“重庆市重点新产品”,并荣获了“重庆名特优新产品”和“消费者喜爱产品”称号,“三一”牌“益生奶酪”特有的名称、独特的包装设计,早已成为三高的乳业形象。2005年3月,天友直接以“益生奶酪”名称、包装装潢、包装图案及色彩、品种分类取名、说明及文字等,全面仿冒三高“益生奶酪”产品(士多俾梨味、菩提果味、金龙果味),严重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就此,重庆高新区工商局还对天友作出

  了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742.92元,罚款11000元。

  三高负责人表示,公司遭“仿冒品”害惨了:天友“益生奶酪”以0.4元的低价倾销仿冒产品,致使三高险些停产,市场上甚至误传三高被天友兼并了,极大地损害了三高的商业形象,并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就此,三高要求天友赔偿三高“益生奶酪”三种产品的经济损失共450万元。

  天友市场部经理闻景承认天友曾对三高进行过仿冒,但他表示,这是由于三高首先违反“游戏规则”,仿冒天友产品,这是对三高的一种“反击”。对三高提出450万元的高额赔偿,闻表示这是“无稽之谈”、“根本没依据”。

  目前,法院已宣布10月18日开庭审理三高诉天友案。重庆两乳业巨头之间的纷争究竟如何收场,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记者喻奇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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