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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旅行社全面推行明码标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07:48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9月3日电(记者王立武)从9月1日起,黄山市各旅行社必须按市旅游局、物价局的要求,对各自的全部服务项目进行明码标价。业内人士称,此举有利于规范旅游服务收费行为,制止旅行社间的无序竞争,维护游客的合法利益,促进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按照黄山市旅游和物价主管部门的要求,各旅行社及门市部应在醒目位置悬挂或摆放由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监制的明码标价牌或价格公示单。应标明的内容包括:旅行社提供的景
点门票价格、交通往返票价、保险费、综合服务费以及其它收费;黄山一日游、二日游参考价格。旅行社所提供的服务项目收费要提前向市物价局或所在地物价管理部门备案。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在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费用的、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的,物价部门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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