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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海南省委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08:03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要求全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更加自觉地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是我们党适应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从此,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海南的主要任务。我们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认识、提高能力、
明确任务,通过不懈努力,把海南建设成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省份。

  一、努力发展社会先进生产力,为构建和谐海南夯实物质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是发展,是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物质财富的日益丰富。贫穷不是和谐社会的象征。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如果没有生产力的充分发展,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然重新开始争夺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德意志意识形态》)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解决构建和谐社会面临的诸多矛盾和问题,关键还是靠发展。只有始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生产力为根本任务,切实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创造更丰富的物质财富,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才能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

  迄今为止,我省仍有11个国定及省定贫困市县,占全省县及县级市总数的70%;地方财政自给率不到一半的市县达70%;486万农村人口中,70%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这三个“70%”充分说明海南还是个欠发达地区。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经济虽然实现了从恢复性增长到加速增长的转变,发展势头也越来越好。但经济增长的产业基础还不够扎实,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仍然较弱。加快发展,对于海南来说更具有紧迫性。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十一五”战略机遇期,将海南经济从量到质都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省委提出主攻工业化水平、城镇化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偏低和经济总量小的“三低一小”的突出问题以来,全省上下形成了广泛的思想共识。省委四届六次全会提出,“三低一小”问题的本质表现是三次产业结构、农村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不合理,主攻“三低一小”的突出问题就必须加快调整和优化这三个结构。在调整优化三次产业结构中,要提高二、三产业特别是第二产业的比重;在调整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中,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比较效益最大化和生态平衡”的原则,努力提高畜牧业、水产业、林业、经济作物和非农产业比重,“十一五”期间要有新的突破;在调整和优化所有制结构中,要提高混合所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比重,争取今后五年基本完成省属大型国有企业转变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基本完成省属中小型国有企业转变为非公有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与此同时,我们还要十分注意通过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体制和机制,特别是要注重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和机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城乡互动机制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机制上。

  一是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在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我们应当顺应这一趋势,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加积极地支持‘三农’发展。”胡锦涛同志关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指示,既是对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明确要求,也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以后,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的清醒把握,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地区之间协调发展、走向共同繁荣新局面的必然趋势。在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上级政府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公共财政职能作用,适当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决不是公共财政资金的简单再分配,不能撒胡椒面,更不能助长无所作为的等、靠、要思想。我省财政转移支付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激励作用不强,使用效益不高,一些地方甚至存在着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的重点任务,就是要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的激励机制,把转移支付与市县自身发展的绩效联系起来,运用转移支付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市县加快发展的积极性,真正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同时,要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需求与供给的有效衔接机制,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的监督机制,提高转移支付的透明度,加大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力度。

  二是完善城乡互动机制。完善城乡互动机制的实质,就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和体制,建立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一要建立统筹城乡资源配置的体制和机制,打破城乡市场梗阻,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的城乡市场,促进资源和生产要素的城乡互动。二要建立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增强城乡产业关联度,促进城乡产业优势互补、一体化发展。三要建立统筹城乡国民经济分配的体制和机制,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的支持力度。四要建立统筹协调农民、市民国民待遇的体制和机制,消除城乡分割的歧视性制度,包括户籍制度、劳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逐步使农民拥有与城镇居民平等的发展机会和享受同等的权利。五要从行政管理体制上,打破城乡分割的旧体制,从有利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出发,来考虑政府机构的设置和职能的定位,把某些行政管理部门的服务对象扩大到整个城乡,逐步建立起城乡一体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

  三是完善县域经济发展机制。县域经济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的区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县域经济,对于提升地区经济的整体实力,缩小城乡差距,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影响我省加快发展的重大问题之一就是县域经济活力不强、动力不足。2004年,我省18个市县中,有16个市县的财政支出主要依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其中9个市县的财政总支出中地方财政收入不足三分之一。我们必须把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作为加快全省发展的重大问题,予以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县域经济发展机制,进一步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要把财政转移支付和各类扶持措施,同市县发展的实绩结合起来,用转移支付、项目投入和各类扶持措施激励市县加快自身发展;合理划分省与市县的权责,在服从全省统一规划的前提下,赋予市县更多的自主权,省直单位分管的经营性财产尽可能下放给属地市县,充分调动市县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海南省农村改革方案》,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通过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进一步增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加大市县党政领导班子促进发展的责任感。

  二、努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构建和谐海南提供政治保障

  现代民主政治既是现代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又是现代和谐社会的发展动力。胡锦涛同志在论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作用时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使人民群众和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出来,促进党和人民群众以及执政党和参政党、中央和地方、各阶层之间、各民族之间等方面关系的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我们要深刻理解胡锦涛同志的这一论述,充分认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进一步增强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自觉性,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构建和谐海南提供坚实的政治保证。

  (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与西方资本主义的民主政治有着本质的区别。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建设坚强的政治核心。人民利益的整体性、广泛性以及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要求有一个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坚强政治核心。党的领导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政治前提和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坚持党的领导和实行依法治国的基础和目标。依法治国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不坚持党的领导,照搬西方政治制度,必然产生社会动荡,甚至导致国家四分五裂;不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实施依法治国的方略,也会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极大的破坏。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海南的实践中,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省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各级党组织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水平,努力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的坚强领导核心。要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完善党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全省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和政协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政协依法履行职能;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构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的格局。二是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要坚持和发展党内民主。要拓宽和畅通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形成能够全面表达社会利益、有效平衡社会利益、科学调整社会利益的利益协调机制;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继续推进政务、村务和厂务公开,加大群众监督力度,保障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政治权利。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要继续在全体公民中增强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树立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依法执政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的观念,为维护法律尊严、公民权利和社会公正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建设法治政府;围绕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着力加强执法监督;要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认真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效维护公平正义,优化法治环境,为构建和谐海南提供法治保障。

  (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加快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建设。公平正义在很大程度上讲,属于民主政治的范畴。公平是人类不懈追求的美好目标,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环节,也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中的必有要义。胡锦涛同志指出,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发挥出来。他还强调,在促进发展的同时,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权利公平反映社会的民主化程度;机会公平反映社会成员发展环境的公平程度;规则公平反映社会的法制水平;分配公平反映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和谐程度。这“四个公平”是对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新概括,是对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新发展,是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新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深刻领会社会公平的深刻内涵,充分认识社会公平正义对于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公平意识,在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时,更多地关注社会公平问题,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要找准落实公平原则的切入点,针对社会公平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做好维护公平正义的各项工作。一要继续实施促进发展和就业的各项措施,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收入调节等方式,解决地区之间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特别要注意提高农村居民的最低社会保障程度,切实保障各方面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还要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上学难、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三是要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注意兼顾国家、集体与个人的利益,兼顾发展能力强的群体与发展能力弱的群体的利益,兼顾改革中受益较多的群体与受益较少的群体的利益,兼顾先富群体与后富群体的利益,兼顾不同行业群体之间的利益,从收入分配、利益调节、社会保障、公民权利保障、政府依法行政、推进司法公正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逐步做到保证社会成员都能够接受教育,都能够进行劳动创造,都能够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参与社会生活,都能够依靠法律和制度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在强调更加注重公平、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社会公平始终是相对的,实现社会公平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在一定历史时期,社会公平的实现程度要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协调多元利益关系的基础上,社会多数人的认可就是公平,认可度越高社会就越和谐。目前我们还只能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来认识和解决公平问题,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对于那些应该解决并且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认真解决;对于那些暂时无法做到的事情,决不能超越阶段,开空头支票,提不切实际的口号,盲目地吊高社会成员的胃口。否则,就会误导群众,失信于民。

  (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加强党风政风建设。

  党风政风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没有一个好的党风政风,就不会有好的社会风气;没有一个好的党风政风,党和政府就会失去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人民群众看社会是否和谐,不仅看党的方针政策是否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更直观的是看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是否端正,是否真正在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历史和现实的经验都证明,哪个地方党风政风建设抓得实、抓得到位,哪个地方的党群干群关系就融洽,社会风气就好,干部群众谋发展、促和谐的凝聚力就会增强。否则,党群干群关系就紧张,就会矛盾丛生、社会离散,甚至引起社会震荡。各级党委政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一定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政风建设,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重要的作风保障。当前,要重点抓好省委四届六次全会通过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落实,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努力在治本抓源头上取得新的成效。在严肃查处大案要案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进行5个专项治理,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钱送钱,买官卖官,参加赌博,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包养情妇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进一步健全“一岗双责”制度,使这项制度真正覆盖到惩防体系建设的各个环节,努力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取得新的成效。

  三、努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构建和谐海南提供精神支撑

  渊源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吸收各国文化精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我们共有的精神家园,它深深熔铸在各族人民心中,时时刻刻都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替代的“润滑剂”。在构建和谐海南的实践中,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审视构建和谐社会对意识形态建设的新要求,坚决克服经济建设是“硬任务”、文化建设是“软指标”的错误观念,坚定文化建设的信心,努力在文化建设上有所作为。通过先进文化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牢共同思想基础,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持,营造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稳定、健康向上的和谐舆论环境和文化氛围。

  (一)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公民”。文化建设最重要的功能就是“以文化人”。文化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是始终联系在一起的。先进文化引导人们树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种理想信念能够有力地动员和激励广大人民群众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积极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作为一种社会主流观念体系,要深深扎根于政治、法律、道德、哲学、艺术、宗教等形式之中,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社会整合功能。海南的先进文化建设,始终要把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四有公民”作为重点任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培育合格主体。

  通过先进文化建设来不断坚定人们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共同的理想信念是激励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精神支柱,是维系社会和谐的精神纽带。没有共同的精神支柱和精神纽带,就难以有效整合各种各样的利益诉求和价值观念,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意志,实现社会的稳定、有序、和谐。因此,我们要把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战略任务,长抓不懈。必须以理想信念为核心,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认识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自觉把个人追求融入到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之中。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社会群体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着力统一思想、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凝聚力量,消除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引导全省人民为在创新中加快海南发展而奋斗。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共产党员的表率作用,引导人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

  通过先进文化建设培育良好的道德风尚。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文明社会风尚,既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不懈地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推动全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要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在普及基本规范、推动道德实践上下功夫,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引导人们在社会做一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一个好建设者,在家庭做一个好成员,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环境。要持续不断地推进文明安全社区、文明规范行业、文明诚信企业和文明生态村建设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思想文化环境。

  通过先进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要积极实施科教兴琼战略,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和就业能力。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两免一补”措施,进一步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扩大办学规模,巩固提高全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成果,全面提升“普九”质量。整合资源,吸引社会投资,加快普及高中和职业教育。稳步发展高等教育,继续增加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提高办学质量。鼓励和支持继续教育,重视劳动就业培训,不断提高我省劳动者的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提高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高度关注我省部分农村一些愚昧、丑恶、落后文化沉滓泛起的现象,切实加强对农村宣传文化工作的领导,推进移风易俗,提高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通过先进文化建设增强公民的法制意识。一个没有法制的社会,就是一个没有规矩的社会,就不会有真正的社会和谐。要在全社会逐步普及法律基本知识,提高全省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要着重引导人们正确理解民主与法制、自由与纪律、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在机关文化建设中,要切实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信访接待处理要多做说服教育工作,增强群众相信法律、依靠法律、维护法律的信心和决心。要通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实践,努力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二)繁荣和发展精神文化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随着社会的进步、文化娱乐方式的日益丰富,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呈现出多样性、多层次的特点,这给文化的内容、风格、样式、品种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必须把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根本目的。

  先进文化建设要坚持“两手抓、两加强”。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必然选择。抓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要以政府为主导,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完善政策措施,努力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落实和完善国家关于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税收减免、捐赠和赞助等各项政策,推动国有文化经营单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养一批国有与混合所有制的文化企业集团。要逐步建设一批公益性的文化娱乐场所。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发展,要把尊重市场经济规律与尊重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文化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断解放和发展先进文化生产力。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要面向市场和群众需求,抓好体制机制创新,壮大实力,为社会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

  要维护好、保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利益。建设先进文化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维护和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要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建立覆盖城乡的文化基础设施网络;降低文化消费的门槛,各类文化活动都要兼顾低收入家庭、困难群众的承受能力;大力提倡文艺下基层、下农村,为广大基层群众送去精神食粮。

  要认真做好我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密切关注文化建设在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巨大作用,把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全省整体发展战略,从国内外文化发展趋势和海南发展需要出发,把我省文化发展定位为在新的历史时期推动海南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点行业,实现文化产业和旅游、餐饮、房地产等其它相关产业的联动发展。要研究如何把文化体制改革引向深入,使文化体制改革与其他重点改革相配套;研究如何建立有利于调动文化工作者积极性,推动文化创新,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研究如何适应经济特区发展要求,走出一条具有海南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文化产业道路,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文化氛围。

  四、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为构建和谐海南创造稳定的社会条件

  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格局的丰富和完善。社会建设和管理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社会建设,主要是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功能,构建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督和控制的过程。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在构建和谐海南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我们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了各项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社会建设和管理中出现了不少新情况和亟待解决的新问题,有的问题已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深化,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趋多样化,社会管理的难度加大,任务加重。另一方面,我们的社会管理理念和体制机制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由于海南建省较晚,社会建设和管理基础比较薄弱,加上一些部门受自身利益的左右,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缺位”、“错位”的问题较为突出,社会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社会自治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育,社会化服务程度亟待提高。这些问题的存在,既造成社会建设和管理成本高、资源浪费,也导致种种社会矛盾的产生乃至激化。在新的历史阶段,我们必须更加充分认识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新社会建设和管理理念,创新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为构建和谐海南创造安全、稳定、节约、清洁、友好的社会环境。

  (一)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这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新任务,是社会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在这个新的社会管理格局当中,党委处于领导核心地位,政府在党的领导下对社会管理全面负责,社会组织协同政府执行社会管理的部分功能,同时要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

  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更加注重发挥政府在管理社会和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近年来,我们不断增加了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投入,增加对农村的投入,公共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但总的看,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仍然十分薄弱,公共服务总量不足以及城乡之间、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之间结构性失衡的问题仍很突出。因此,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首先要清理各级政府在社会管理职能中的缺位问题,把各类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结合好,要跳出直接管理经济的思维定势,更好地管理社会事务;其次,要在逐步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总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公共财政和公共服务体制,调整和优化公共服务支出结构,着力解决城乡社会保障、就业、公共卫生、教育等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不断扩大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提高公共服务的有效性。同时还要加强公共信息、公共资源、公共物品的管理和应用,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要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和管理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有效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提高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下大力气解决好“两抢一盗”、毒品犯罪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实现社会协同,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职能作用,是整合社会管理资源的必由之路。各种类型的社会组织是社会建设和管理中重要的民间力量,也是构建和谐海南最为活跃的依靠力量。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的培育和发展是一个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这固然有社会需求客观因素的制约,但主要原因在于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缺乏明确分工,政府向社会组织让渡相应的社会管理职能还不到位。因此,要实现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真正转变,就要着力培育发展经济类、公益类民间组织,支持和引导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新型组织加快发展,把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责任和提高社会自治能力有机结合起来。同时,要加强和改进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主要依靠法律法规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加强社会组织自律机制建设,使之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他们在社会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

  要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增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合力。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大量工作在基层,只有基层和谐,才能夯实和谐社会的基础。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是维护基层和谐稳定的中坚力量。我多次谈到定安柠檬酸厂党支部的先进事例,这个例子充分表明,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探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建立保证党的基层组织健康发展的新机制,不断扩大基层党组织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重在“自治”,使之真正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运行机制。在农村,要进一步完善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核心的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村民自治制度,努力形成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在城市,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健全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居民会议、社区协商议事会议等制度,整合社会服务功能,搭建为居民服务的综合平台,吸纳社区各方面人士参与社区管理,培育各类社区民间组织、志愿者组织,形成社区管理合力,建设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发挥着社会的“稳定器”、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作用,是构建和谐海南的重要保证。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之间,既相对独立、各有分工,又相互融洽、功能互补,只要组织得力,就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我省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起步较早,但目前仍以基本制度运行为主。社会保障覆盖面过窄,保障不足的问题亟待解决;多层次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体系亟待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不仅影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局部领域还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激化。因此,要按照“体系完整、制度健全、水平适当、统放有度”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建立政府负责、功能完善、程序规范的综合型社会救助机制。要高度重视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认真解决农村医疗卫生、贫困救助、养老保障等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水平。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第一次在我们党的文献中明确将发展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次把发展慈善事业提到“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的高度来认识。在现代社会,慈善不仅仅是一种事业或组织结构,同时也是一种新的社会价值观。它不仅可以调整社会财富分配格局,改善困难群体的生存状况,还具备维系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减少社会冲突,提升公众社会责任与公德等多方面的功能,有利于缓解不同社会阶层的对立情绪。美国近年来慈善公益捐助每年平均6700多亿美元,占GDP的9%;而在我国,每年能够募集到的慈善资源不到GDP的0.05%。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慈善事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总体上落后于其他省市。目前我省是全国四个没有建立省级慈善总会的省份之一。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慈善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大力发展的事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加大对慈善事业的宣传力度,培育全社会的慈善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社会氛围,抓紧构建覆盖面广的慈善事业工作体系。各级政府要推动、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共同推进这项事业的发展,努力使我省慈善事业尽快走上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轨道,为我省社会保障增添新的社会资源,为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第三次分配”方式。

  (三)不断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马克思在《一八八四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我们党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有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大量事实表明,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和谐,往往会影响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如果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人们的生产生活环境恶化,如果资源能源供应高度紧张、经济发展与资源能源矛盾尖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是难以实现的。”实现人类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共同的价值取向和最终归宿。海南实施生态省建设6年来,突出的人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但是,一些地方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清洁生产、生态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加上我省财政收入总量小,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支持能力非常有限,环境与发展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生态省建设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实施力度,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生态产业发展、生态人居建设与

生活质量改善、生态文化建设四个方面的重点工程建设,把生态省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与此同时,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家庭的奖励扶助政策,降低人口自然增长率,改变生育性别比例失衡状况。

  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构建和谐海南的主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地方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要求,不断提高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把构建和谐海南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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