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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春瓜子”卖给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08:41 沈阳今报

  李晓宜/图

  轰动全国的“超级女声”选拔近日结束,有人从中看出了商机,南京一名精明的私营企业主,委托南京华夏商标代理事务所,正式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申请———将“小李宇春”注册为食品类商标,包括牛奶制品、酒、饮料、花生、瓜子等10个品种。如果通过,“小李宇春”将在明年8月底前成为食品商标。(9月2日《现代快报》)

  热热闹闹的“超级女声”刚刚落下帷幕,精明的商家就纷纷顺势而起。打“超女”主意的人并不少,可是像这样把单独一位超女拉出来,将其姓名注册为商标的,南京这位匠心独具的老兄算是第一人。

  按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每个自然人都可以申请注册商标,只要不违反相关规定,这种申请的权利是自由的。这恐怕是这位老兄对申请“小李宇春”抱有信心的动力所在。不过同样是在商标法中还有这样一句解释说明,“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小李宇春”是不是能使人产生误认和混淆,会不会带来其他不良影响,这些问题肯定是商标局现在所必须面对的。正因为如此,“小李宇春”的命运如何一时还很难预料。除却这些法律问题不谈,笔者更关心的是,即使“小李宇春”注册成功,“李宇春瓜子”究竟能卖给谁?

  商标炒作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加深顾客的印象,不管任何一种千方百计与名人拉关系、套近乎的商标,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借助名人的影响自我炒作。“超级女声”虽然红红火火播出了这么久,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去看这个节目,也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李宇春最终夺取了冠军。因此,对于那些并不关心“超级女声”的人来说,“李宇春瓜子”和“张宇春瓜子”、“王宇春瓜子”都一样,名字丝毫不起眼,而且还了无新意。可以想象,“李宇春瓜子”在他们中间是炒不起来的。

  这样算来,“李宇春瓜子”的主顾就只剩下“玉米”了。问题是,“玉米”会嗑“李宇春瓜子”吗?“商家这样做也太不厚道了吧,怎么把宇春注册成食品商标了,如果他注册成功,我坚决不会买‘小李宇春’牌系列食品,相信玉米都不会买的!”南京一资深“玉米”在得知自己的偶像姓名被注册为食品类商标后,愤慨不已。南京这位“玉米”的态度想必是可以代表绝大多数“玉米”的。想想也是,有谁会愿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偶像像嗑瓜子一样嗑开,掏空内容后就随手丢弃在垃圾袋里呢?这不是明摆着作践偶像嘛?也难怪“玉米”会如此愤慨。

  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人当然可以炒作商标,给自己的商品弄一身好“行头”。不过即使是从商人自己利益的角度出发,还是多少应该顾及一下对公众所造成的影响。就像这么一袋“李宇春瓜子”,你到底是想把它卖给谁呢?(赵志疆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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