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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QQ账号第一案告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09:05 南方日报

  盗窃QQ账号第一案告破

  对探索网络法律建设有重大意义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 实习生/陈丽莉通讯员/李燕)QQ等网络服务已经深入人们的生活,但网络黑客却盯上这一资源并盗取好的QQ账号出售牟利,不少使用过QQ的网民都有过账号
被盗的经历。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刚刚成立的侦查监督科,就受理了这样一宗案件,逮捕了两名犯罪嫌疑人,成为深圳市QQ账号被盗第一宗案例,预示着我国对网络等虚拟世界的法律建设滞后问题开始关注,将尽快对这一领域展开新的探索。

  据了解,曾在某技术公司任职的郑明(化名)与网络黑客林天(化名)合谋,盗窃大量的QQ账号转让后牟利7万多元。

  据检察机关办案人员称,失窃者面临着网络好友的失散,客户的流失,给生活、工作带来诸多不便;账号中存的信用卡、储蓄卡资料、Q币、游戏币被盗后,蒙受严重的财产损失,严重侵害了网民的权利。目前我国司法实践领域中对这种行为的认定尚属空白,但盗窃QQ账号等网络账号牟利的现象在网络上普遍存在,影响了网络安全和社会安定。在查阅大量相关法律资料,并请示上级检察机关和通过多方研究论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成功逮捕了两名犯罪嫌疑人。两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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