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年龄用姐姐身份证登记妹妹婚姻被判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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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09:57 生活报 | |||||||||
据《北京晨报》报道为了不到法定年龄就能登记结婚,小菊竟然用姐姐的身份证进行了婚姻登记。两年后才知道此事的姐姐将妹妹告上法庭。日前,北京怀柔法院判决该婚姻无效。 2002年,年仅19岁的小菊和刘某定下终身,因为差一年才到法定结婚年龄而当时已有4个月身孕,她只好偷出姐姐的身份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登记后,两人过起了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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