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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法律大会为何受瞩目:22专题覆盖热点领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0:53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徐伟 记者 翟惠敏)

  亮点一:参加大会的人员级别高、范围广,创下世界法律大会近年来的最高纪录

  大会共有1500多位代表参加,包括来自55个国家的近500位外国代表报名参加大会。其中有37位首席大法官或院长

  、3位司法部长、1位总检察长、22位大法官或副院长,另有国际机构和组织的主要领导人8位。其中有澳大利亚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安东尼·墨里·格里森、奥地利最高法院院长约翰·雷策祖特、俄罗斯最高法院院长维亚切斯拉夫·列别杰夫、德国最高法院院长君特·赫尔施、朝鲜最高法院院长金炳律、日本最高裁判所所长町田显、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麦克拉克琳、哥伦比亚最高法院院长卡洛斯·伊萨克·纳德尔、芬兰最高法院院长萨翁、法国最高法院院长盖·卡尼维等。加上一些国家的大法官、司法部长、总检察长及联合国高级法律官员、有关国际组织的负责人和前南刑事法庭的法官等,参加本届大会的国际贵宾有70多位。国内方面,共有代表约1000名。

  亮点二:若干国家首席大法官将组成模拟法庭审理一起虚拟的国际环境污染纠纷案

  本届大会的主要活动包括开幕式、闭幕式、欢迎晚宴、专题讨论会、法律日暨招待会、模拟法庭和国家领导人会见等。

  大会将在北京和上海两地分阶段举办,其中北京两天半,上海两天,两地均安排专题讨论。

  中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将在“法律、法治与法院”专题研讨会上发表主题演讲。

  加拿大首席大法官贝弗利·麦克拉克林担任该专题主席,朝鲜最高裁判所所长金炳律、俄罗斯最高法院院长维亚切斯拉夫·列别杰夫、法国最高法院院长盖伊·卡内维、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等将在该专题研讨会上发言。

  模拟审判也是历届世界法律大会的一个重要活动。每届世界法律大会都会安排一场模拟法庭,由若干国家首席大法官和国际法院大法官组成合议庭,对国际上有现实意义的虚拟案件进行审理。

  在中国举行的第十四届世界法律大会的模拟法庭的案例是战争中被攫取文化遗产的所有权。

  本届大会模拟法庭审理的案例已确定为一起国际环境污染纠纷的虚拟案件。

  模拟法庭的法官将由8个国家的首席大法官和前南地区国际刑事法庭的法官组成。

  在审判时,各国大法官还将身穿本国的法袍。国际法院院长史久镛将担任模拟审判的主审法官,模拟法庭3方当事人的代理律师共6人,而参加审判活动的中国法官和律师将以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亮点三:大会将通过一个国际性宣言

  值得人们期待的是,大会还将通过一个国际性的宣言。通过22个专题的深入研讨,分别形成决议,并就人权、国际恐怖主义、

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题争取形成共识。特别是,将在闭幕式上将通过一个反映大会共识的、具指导意义的《宣言》,充分体现以法律来维护和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和宗旨,反映国际法律界对法治与建立和谐国际社会所达成的广泛共识和最新研讨成果。

  本届世界法律大会因何被瞩目

  二十二个专题覆盖法学领域热点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徐伟 本网记者 翟惠敏) 正如奥林匹克是无数体育健儿尽情展示风采的美丽圣殿一样,世界法律大会同样是众多法律精英自由挥洒法律精神与内涵的广阔舞台。被誉为法律界的奥林匹克大会———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9月4日至10日在北京和上海分阶段举行。本届世界法律大会的主题为:法治与国际和谐社会。

  今年的世界法律大会是继1990年在中国成功举办第十四届法律大会后再度在中国召开的盛会。

  本届世界法律大会中国组委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肖扬认为,世界法律大会第二次在中国召开,充分表明中国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为世人所瞩目,世界对中国各方面的发展越来越关注。

  法律大会专题部主任胡云腾说,通过举办这届法律大会,能够让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国,同时也是中国了解世界各国法治建设的一次难得机会。不但有利于扩大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在立法与司法、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实现让世界了解中国、让中国走向世界的目的,而且也必将有力地再次向世人证明,一个开放、发展和稳定的中国将为世界的和平与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并不仅仅是一场“法律精英的峰会”,而且更是一席广大公众提升法律意识和关注民主法治进程的“饕餮大餐”。本届大会22个讨论专题已基本涵盖法律视野中的重大热点和与百姓生活休戚相关的法律问题。

  专题一联合国的地位、作用与改革

  热点话题:联合国安理会改革

  联合国安理会改革是近几个月内最为全球关注的热点话题,也是众多国家博弈的角力场。本届世界法律大会“联合国的地位、作用与改革”专题的中方主席、中国联合国协会会长金永健认为,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标准并不应该是名人小组报告提出的“凡在财务、军事和外交方面对联合国贡献最大的国家应更多地参加安理会的决策工作”,这种主张很不全面,过分强调它是不合适的。一方面我们一贯主张应该反映当前国际现实,要增加发展中国家;如果像名人小组报告主张的那样,就会把许多发展中国家卡住了,因为它们的发展问题都没有解决,不可能在财政上做很多贡献。另一方面,联合国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要成为常任理事国就要维持国际和平,并应该得到广大会员国的支持。

  此外,金永健指出,要客观评价联合国的作用,高估和低估其影响都是片面的。联合国不是世界政府,而是由会员国组成,自然要考虑会员国的意志,而在一些问题上必然存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冲突,使联合国权威受到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联合国不重要,可有可无。历史上来看,也有绕开联合国安理会,单独采取行动的情况发生。但联合国仍然是国际上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作用没有其他国际组织可以替代。中国希望联合国在改革后,在照顾各方利益的基础上,能更多反映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并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促进人权、制定国际法规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专题二国际恐怖主义

  热点话题:如何有效惩治与防范恐怖主义罪行

  近年来,世界范围内恐怖事件频频发生,如美国“9·11”、西班牙“3·11”、英国“7·7”恐怖主义袭击频频发生。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已严重威胁着人类社会的和平与安宁,如何有效地惩治与防范恐怖主义罪行,已成为目前国际社会与各国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本届世界法律大会“国际恐怖主义”专题中方主席、公安部反恐局副局长赵永琛介绍,当代恐怖主义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从近期发生的一系列恐怖事件看,恐怖主义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大规模恐怖主义事件不断发生,危害后果非常严重。

  中国同样面临着恐怖主义的现实威胁和长期的潜在威胁。从近十年的情况看,中国面临的恐怖主义威胁主要来自境内外的“东突”恐怖势力和国际恐怖组织、恐怖分子等进行的各种恐怖活动。赵永琛指出,在1997年,中国全国人大修改刑法时,把中国加入或缔结的有关惩治犯罪的国际条约纳入了适用范围。中国目前已经加入了13部反恐国际公约之中的10部,签署了其中的两部,并积极参与国际反恐立法进程,推动国际反恐怖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为预防打击和制止各种恐怖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证。

  专题三不动产与财产权

  中方发言代表:物权法(草案)主要起草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利明教授

  2004年3月,“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一突破性的规定载入宪法修正案,这是一种理念上的划时代的转变,随后开始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就如何保护私有财产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确立保护私人财产权的具体法律制度。物权法成为私有权的“保护神”。这是和老百姓最密切相关的一部法律,也是私权领域最重要的一部法律。从古代“天下大同”的政治理想,到近现代“大公无私”的道德诉求,私有财产在中国一直缺乏与公有财产平等的地位和保护机制。

  本届世界法律大会“不动产与财产权”专题的中方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家福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保证产权清晰、交易顺畅和交易安全的任务日益重要,民法通则和其他法律中有关物权方面的规定已不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制定一部比较完备的物权法。王家福同时认为,私有财产权的确立,是人类创造物质财富的第一推动力。无论在何种历史文化背景和现实条件下,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都可以形成强大的激励与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地释放公众创造财富的才智和激情,进而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物权法通过巩固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把切实的物质利益从物权制度上与劳动者、企业挂上钩,才能调动起人们以及企业创造、积累和爱护财产的积极性,大大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巩固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确认物的归属,维护财产秩序,稳定财产关系,这样才能使社会更进步,经济更繁荣,人民生活更幸福。另据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利明教授将就“不动产与财产法”的有关问题作大会发言。

  专题四公共健康危机与卫生法

  中方代表发言题目:《公共卫生立法与艾滋病》、《公共危机与中国公共卫生应急法律体系的构建》、《依法维护健康,构建和谐社会》

  如何保障公共健康,减少大面积传播疾病的发生是一个备受关注并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本届世界法律大会“公共健康危机与卫生法”专题中方主席、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李宏规认为,目前我国公共卫生体系仍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存在3方面的矛盾与问题:

  一是公共健康危机的有效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重大突发传染病的疫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以及严重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引发的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

  二是重大疾病的流行蔓延仍在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传染性肝炎等传染病目前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慢性疾病,如恶性肿瘤、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日益成为威胁群众生命的主要“杀手”;

  三是城乡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低,群众“看病难”的问题突出。公共卫生体系是我国可持续性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软肋”,公共健康危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瓶颈”。李宏规指出,从目前卫生立法的现状和卫生法律、法规实施的情况看,卫生领域的一些基本的原则性、刚性问题还没有用法律加以明确,关于健康权利、义务和责任的规范分散在各个卫生单行法中,而且现行的法律、法规之间缺乏协调。因此,制定一部统一的卫生法非常必要。另据悉,在本届世界法律大会“公共健康危机与卫生法”这一会议议题中,中方代表有3个发言,题目分别为《公共卫生立法与艾滋病》、《公共危机与中国公共卫生应急法律体系的构建》、《依法维护健康,构建和谐社会》。

  专题五家庭法

  三大热点:亲子关系、反家庭暴力和少数民族婚姻问题

  人的最基本权利———生存权,是通过家庭来实现的,特别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生存权,因此,如何用法律平衡家庭成员中各方的利益,保护弱者,已成为各国法律界共同关注的问题。

  本届世界法律大会家庭法专业论坛中方主席、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说,从世界范围来看,家庭法专题的研究热点,包括3方面内容:亲子关系、反家庭暴力和少数民族婚姻问题。

  首先,关于亲子关系,即保护儿童权益,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确切地说,就是使保护儿童利益的规定更具体,更具可操作性。

  其次,关于家庭暴力。目前,世界上已有44个国家出台了反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

  第三,关于少数民族婚姻制度。我国婚姻法规定,少数民族的婚姻问题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作变通性规定,这是我国少数民族婚姻制度的特色之一。国外专家学者对此非常感兴趣。

  本届世界法律大会中国组委会秘书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介绍,会议将包括上述5个专题在内的22个专题分为6大类:

  第一类是各国法律制度和国际司法合作的问题,如法律、法治与法院、反腐败的国际合作、国际刑法、司法审查与行政诉讼、程序公正与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等;

  第二类是当前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法律问题,如人权、世界和平与发展,联合国的地位、作用与改革,国际恐怖主义,司法与传媒等;

  第三类是世界经济贸易发展所涉及的问题,如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发展与完善、国际投资与跨国公司法、国际服务贸易、海事海商法、知识产权法、不动产与财产法等;

  第四类是法律和社会如何应对科学技术发展的问题,如网络安全和医药技术对法律的挑战;

  第五类是涉及人类社会生活和环境保护的问题,如家庭法、公共健康危机与卫生法、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国际环境法、资源法和

能源法等;

  第六类是法学教育问题,包括新世纪的法学教育与续职法律教育等议题。

  “赤橙黄绿青蓝紫,谁持彩练当空舞。”金秋的九月,中国的北京与上海两个国际大都市将为世界五大洲的法律精英们提供翩翩起舞的广阔舞台,更为全球的五十亿人民奉献一出散发着浓郁中国风味的“满汉全席”盛宴!

  背景资料

  四十二年成就回顾

  世界法律大会是世界法学家协会组织的重要国际会议,每两年召开的一次大会。

  第一届世界法律大会于1963年在希腊雅典召开。在会议上,成立了世界法学家协会的前身———“通过法律维护世界和平中心”,与1896年第一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同出一辙的是希腊国王也到会致辞。

  世界法学家协会的成立是由于国际社会迫切需要建立一个自由、开放的平台,以便世界各国的法官、律师、法学教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能够互相沟通、彼此合作,共同增进公众对国际法的管理与执行机构的支持与信任。

  协会会员每年召开一次地区论坛、每两年召开一次大会,共同探讨法律界各个领域所取得的成绩。通过发行刊物及举办会议的形式,协会提供法律领域发展的最新动态,并积极解决阻碍民主、和平发展的问题。

  世界法学家协会的宗旨是帮助创建“一个新的法治社会:强者面对公正、弱者得到保护、和平得以永续”。

  世界法律大会自第一届召开以来,已经取得了许多卓越成就。大会积极为各国代表及法律界人士提供一个齐聚一堂、相互交流思想、经验的平台。历届大会的决议委员会所起草的大会决议和宣言已经成为世界法律大会最具体、最有价值的成就之一。

  同时,协会尽力使各国元首了解历届大会的决议内容并依此行事。各国国家及政府首脑也不断强调世界法学家协会在世界范围内加强法治的重要地位,因此分别通过本国代表转达他们对世界法律大会的贺辞。几乎历届世界法律大会都曾邀请到主办国的国家元首致辞。从各国元首所反馈的支持与鼓励的信息中,足见他们对决议和宣言价值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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