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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护电力设施共建美好生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11:0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电气化程度越来越高,而电力作为一种清洁无污染的绿色能源,具有公益性和不可替代性,爱护电力设施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这是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共创美好生活的需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一般10千伏架空线路延伸距离为5米,35千伏-110千伏架空线路延伸距离为10米。电力电缆线路的保护区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
的区域。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不得堆放谷物、垃圾、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不得烧窑、烧荒;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不得在地下电缆保护区内堆放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兴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擅自在地下电缆保护区内从事挖掘、施工。在电力保护区内需要从事挖掘、基建等活动,应到所在地区的规划、城建部门办理相关的报批手续,并征得电力部门许可,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西安供电局服务承诺:直接、优质、方便、规范、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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